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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联合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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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联合抗日 (第3/3页)

现在最期待的就是中唐结盟联合抗日,他指望大唐帝国的经济和军事援助,甚至直接出兵参战。

    大明宫宣政殿。张猛同宋美龄经过几天的谈判之后。终于达成了一项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大唐帝国同民国政府缔结军事同盟条约,但只针对日本,不针对第三国。大唐帝国将派出海军和陆战队参战,同中国军队一道抗击日本侵略军。同时,大唐帝国将向民国政府提供价值一千万唐元的武器装备和医药品等无偿援助,以及五千万唐元无息贷款用于从大唐帝国采购相关军事物资和生活物资。

    张猛承诺提供给国军的武器装备很强大,包括唐军使用的M1冲锋枪、M2重机枪、SRA坦克、75步兵炮、105野战炮、FC-1俯冲式轰炸机。甚至还有各种军用吉普车、军用卡车等等。

    张猛不在乎援助给国军先进的武器装备,因为协议中规定国民政府不允许仿制和自行生产弹药。一切弹药必须由唐军负责供应,这样一来,国军使用多少弹药唐军心中都有数,如果用在了内战上面,大唐立即会中止供应的。

    同时,唐军将武器装备几乎白菜价卖给国军,表面上看起来是赔钱的,实际上掐着弹药供应这一项,长远看却是赚钱的,一旦国军全面换装唐军提供的先进装备,那么就等于被大唐卡住了脖子。

    也只有张猛这样的未来人才会明白其中的生意经和战略军事用途,不得不说他狡猾的跟狐狸似的,从来不吃亏的主儿,一切自然都在他的算计当中。

    生活物资主要以医药品为主,大唐帝国拥有庞大的医药品战略储备库,很多药品储备久了就会过期,张猛不喜欢浪费,因此趁着最早储备的药品还没过期赶紧援助给国民政府,救助大陆的同袍们,而腾出来的地方则储备刚出厂的新药,完成药品战略储备的更新换代,一举两得。

    作为回报,国民政府承诺从大唐帝国获得的相关军事武器不得用于内战,只能用于抗日战场。张猛虽然约束蒋中正内战,但国军毕竟是抗日主力,所以必须有所侧重,于是他单独又允许国军可以用大唐的先进武器进行自卫防御之需要。这条实际上对对红军在一二八全国抗战期间出兵攻击国军扯后腿行为的一次强硬回击,是张猛特别加上去的,表达他对此事的严重不满,因为这给了蒋中正攘外必先安内的借口,完全是一个败笔。

    同时,协议还有一条秘密规定。这便是张猛援助蒋中正的真正原因之一,即台湾问题。协议中规定大唐帝国如果夺取台湾,将有权对台湾实施统治,国民政府应当予以理解。但同时也为了安抚国民政府,张猛也表示台湾将是一个特别行政区,将来会按照民意自主投票决定归属。

    虽然国民政府对此事态度谨慎,但张猛表示此事可以经由后代子孙去解决,这个提议顿时得到了国民政府的允许,于是协议达成了。

    这样一来,张猛一方面准备夺取台湾,另一方面准备派兵参加淞沪抗战,在他心中的那份庞大的计划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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