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修宪 (第3/3页)
正式的法律条文,包括详细规定了人民的三大基本权力和自由,每一条法律条文都必须仔细推敲,宪法是根本法,不能随意增改,这就是大家下一步的工作。
制定好后,交予孤审阅下印,即刻向全国发行与宣讲。
其它的法律由本政府部门起草,经议会审阅通过,即可施行……”
杨文礼将任务发布了下去,他一个人智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集合众人的智慧,总比他要全面。
之后的几天,他召集各个臣子,单独谈心,将政府各部门的主官定了下来。
其中李怀宣担任行政委员会的委员,秘书长,还有两位有文化水平的船东担任委员,组建了最初的政府部门领导机构,三人还同时兼任了下属司署级部门的主官。
黄自安担任极为重要的廉政公署署长,另外一位后勤部主官吴宽担任税务总局局长。
这是政府部门,两个极为重要的部门,杨文礼不放心让日本人担任。
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职位是法院大法官,这是一个可终生连任的职位,经过争取,原松前藩笔头家老井上信赖,获得松前公广的推荐,荣登宝座。
这一点,中国人比不过日本人,日本人大都是死脑筋,认准了的事,就轻易不会改变,不像中国人那么变通,所以日本人更适合当大法官。
其它的政府部门中,警察司的司长是一个重要的职位,算是准军事组织,由李怀宣亲自兼任,
还有财政司司长,审计署署长,都由两位前船东兼任。
这些都是杨文礼的铁杆嫡系,所以杨文礼才放心的让他们掌管。
话说跟随杨文礼去辽东的三十位船东,也只有这么不到十人的船东有文化,其余的都是一些大老粗,杨文礼想重任他们,他们都无力胜任,这是他们此生最大的遗憾。
剩下还有十几个政府部门,都是日本人担任主官,没办法,杨文礼虽然还有一百多位汉奸读书人,但他们还是奴隶身份,不可能担任部门主官,只能当主官的下属,靠以后他们自己的努力,为自己减罪,恢复平民身份以后,才有可能受到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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