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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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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8章:君主立宪制 (第2/3页)

国的法律必须独自创立,制定法律的机关,是上议院,又叫贵族议会。

    上议院的议员,必须是为王国作出杰出贡献,受到我亲自册封的勋爵,分六级,计有:公、候、伯、子、男以及荣誉勋爵。

    鉴于此,王国的爵位非常珍贵,非杰出贡献者,无法获得。

    但爵位,也非仅限于政府官员,军队将领,商人、工场主、矿场主、以及各行各业的人士,只要对国家有突出贡献者,都有可能获得爵位。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制定法律的议会,是王国最高权力机关。议会有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机关的权力。

    议员有权力对某项政策或某位官员质疑的权力,如在议会中,获得一半以上的议员支持,则该政策会禁止,该官员会下课。

    议会有审查政府、军队财务的权利,政府机关和军队机关必须无条件配合,并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议会有冻结财务的权力。

    鉴于王国初立,还没有人对王国有突出贡献,我决定册立几位临时勋爵,进入议会,开展工作,当务之急是制订法律。

    首先是宪法,宪法是基本法,是所有法律的基础,所有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悖,否则视为无效。

    宪法的基础就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最基本的三项自由与权利。

    我刚才差不多已经讲了,在这个基础上去制订,并报予我审阅,下印,就向民众公布与宣传讲解。

    宪法之下是刑法、民事法、商业法、经济法、税法、教育法、军法、国家安全法等等,这些法比较专业,也比较细致,将很费时间,可以一点一点的制订,逐步完善。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执行法律的机关之一:法院,我决定独立于政府之外,不受政府管制,但要受到议会的监督,议会如有三分之二议员通过,则有撤换大法官的权力。

    除此之外,法院不受任何政府机关和个人的管制,独立施行,它的地位与政府平等,法院有判决政府官员的权力,只有议员例外,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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