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用兵高手 (第3/3页)
以往的编制,这样才能提高战斗力,打败鞑子。”
自朱元璋建立明朝以来,一直在军事上采取卫所制。
朝廷给一支军队划定一片区域,譬如杭州卫、威海卫、登州卫等等,这个卫所里的军户便带着家眷居住在这一地区,战时参军,闲时耕种,自给自足。
一个卫所有军户五千六百人,最高长官为指挥使,下设千户,千户下面又设有百户。百户下面设总旗,总旗下面设小旗。
卫所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世袭,只要家里有一个当兵的,以后子子孙孙便都是军户。
当爹的死了由儿子继承,儿子死了由孙子继承,哥哥死了由弟弟继承,总之只要家里有一个人当了兵,以后祖祖辈辈都是大头兵。
老百姓可以种地经商,将来有机会发财当官,而做了军户只能世世代代当兵,能够建立军功飞黄腾达的毕竟只是少数。
随着明朝政治日益腐败,卫所的上层拿着军户当做劳动力来谋取钱财,许多划给卫所的优良土地又被地主豪强圈走,导致军户的生存越来越难。自嘉靖时期开始逃亡的军户越来越多,大明朝的卫所制度逐渐废弛崩坏。
及至万历年间,大明内忧外患,北有后金等少数民族骚扰,东有倭寇对朝鲜虎视眈眈,内部民怨四起,暴乱不时发生,大明朝廷只能逐渐推行募兵制。
募兵制与卫所制最大的不同就是士兵不再是终生制,也不用子孙继承,而是变成了一个职业。老百姓响应朝廷号召成为士兵,替朝廷卖命,按月份领取军饷。
除了募兵制与卫所制外,大明朝自嘉靖时期以来又产生了另外一种军事制度,谓之“营兵制”。
营兵以“总兵官”为统帅,兵源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种是募兵,另外一种就是从卫所抽调精锐,由此产生了一个新身份——军兵。
这些军兵在营则为兵,按照士兵的标准发放俸禄;没有战事时则返回卫所成为军户,享受军户的待遇,吃穿基本上依靠卫所自己解决,朝廷只发放少许补助。
同样都是当兵,在军营里就能享受到可观的军饷,而返回卫所就只能自给自足,而且不能经商不能改行,还得世代相传。
这样不合理的制度不废弛才怪,随着大批军户的逃亡,大明朝的“军户制”逐渐名存实亡,卫所军战斗力每况愈下。到了明朝中后期只能靠营兵四处征战,譬如由戚继光统帅的“戚家军”就是营兵的典型代表。
在林羽的心里,就是想凭借自己超前的意识来组建一支属于自己掌控,战斗力足以比肩“戚家军”的队伍,方能在乱世中谋得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