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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福祸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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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福祸相依 (第2/3页)



    明朝中叶一斤猪肉价值大约四十多文铜钱,可是这是野猪肉,由于古代的野猪不像现代的野猪是经过野猪和肉猪杂交后的品种,所以古代的会有一种酸味和苦涩味,价格会比野猪肉低一些。

    不过这样也乐文小发了一笔,自然也决解了学费的问题。

    “把这个野猪卖了,大约能卖2700文钱,明朝中叶一两=1000文铜钱,那么就等于是平白得了二两七钱,呵呵,本来还以为要苦逼的上山采两个月的蘑菇呢,现在问题全解决了。”

    乐文一路上眼冒金光,心里盘算着怎么使用这笔钱,一边合力拖着野猪往家走。

    “哎,你们看,这不是乐家的几个孩子吗?嗯?他们怎么还拖着一只死猪啊。”

    “不会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长。”

    “哎,不对啊,这只猪怎么看起来这么像俺家相公前两天打到的那头野猪啊。”

    “不会是偷你们家的吧。”

    “搞不好还真是,你快去找村长,我来拦住他们。”

    “哎哎哎,你们几个小毛贼快给老娘站住。”一名三十多岁的长舌妇拦住正朝这边走来乐文三人,这名长舌妇是张猎户家的娘们,丁氏。

    乐文三人拖了一路,已是累的满头大汗,见到前面拦路的丁氏,不明所以的问道:“大婶,你拦我们干什么?”

    丁氏瞪着两眼,不客气的说道:“你说干什么,你们三个小毛贼竟敢偷我们家的野猪,是想吃官司吗?”

    龙超怒喝道:“这只野猪,是我们从山上拉回来的,怎么会是偷你家的呢。”

    “你们吵什么呢?”

    村长一听那个通知他的村妇说有人偷丁氏家的野猪,连鞋子都没穿就从炕上跑了过来喊道。

    “村长,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到底怎么回事啊?”村长问道。

    “这三个小毛贼拖的那只野猪,是奴家相公张猎户前两天打的那只野猪啊,肯定他们从俺们家偷的。”丁氏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道。

    村长指着乐文三人,威胁道:“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你们三个小屁孩,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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