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对手(四) (第2/3页)
“刘部长的意思是,维持现状为上。出兵廓尔喀,事关印藏全局,印藏问题,非一时一日可解决。”海军参谋长林泰曾补充道。
正如林泰曾所说,印藏问题,由来已久,盘根错节。除廓尔喀直接向清朝入贡外,哲孟雄(锡金)、布鲁巴克(不丹)长期作为西藏藩属,兼向清朝入贡,19世纪60年代以来,廓、哲、布三地逐步为英国所控制,并成为英国向西藏扩张的桥头堡。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规定英人可自甘肃、青海、四川或印度入藏,英印当局即图伺机实行。1884年10月,英印政府命马科蕾筹办进藏考察商业。1886年初,马科蕾考察团集中哲孟雄(锡金)附近的大吉岭,准备入藏,因西藏地方坚决反对而作罢。西藏地方当局为防止英人入侵,决定在隆吐山设卡。隆吐山属热纳宗,热纳宗属西藏,曾由**喇嘛拨给哲孟雄部长期放牧,英国人说成属哲孟雄,遂反诬藏兵入侵哲孟雄,于1888年3月进攻并占领隆吐山,进而侵占纳荡、对邦,推进至亚东。藏军在亚东至帕里一线集结万余人,准备与英军决战,布鲁巴克(不丹)也派来援军1700人,清政府却派来驻藏帮办大臣升泰与英国谈判罢兵划界,强令遣散了藏军。1890年(光绪十六年)3月17日,升泰与英印政府总督兰斯顿在加尔各答正式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条约共8款,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哲孟雄归英国保护;划定西藏地方与英属哲孟雄边界;有关双方游牧、通商等事宜容后再议,等等。
《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签订后,中英双方根据其中关于通商、游牧权利及文移往来三项内容要“俟后再商另订”的规定,就这三个问题继续进行交涉。1891年2月,清朝驻藏大臣委任西藏粮员黄绍勋为谈判委员,赫政为中方谈判译员和代表,与英国谈判,谈了将近三年。在文移往来和游牧问题上,双方未有大的争议。通商问题的争论使谈判拖延了时间,直到1893年(光绪十九年)12月5月才在大吉岭达成协议,何长荣、赫政代表清政府与英国代表保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又称《中英会议藏印续约》)。《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共12款,主要内容:在西藏亚东开关通商,“听任英国诸色商民前往贸易”;英印政府可派员在此驻扎查看贸易;自亚东开关之日起,五年内藏印贸易互免关税;亚东开关一年后,西藏人在哲孟雄游牧应照英国所立章程办理等。《中英会议藏印条款》打开了中国西藏的大门。亚东开关后,大量英印货物进入西藏,并远及川、滇边。
西藏地方政府长期抵制《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及《续约》,以拒绝提供劳役、向导等方式阻挠印藏划界,并屡次派员深入哲孟雄收取赋税和建筑界标,在中央政府默许下,西藏地方政府还在亚东修建工事,将通商口岸限制在极小范围内,并以各种手段阻挠英印商队入藏。
《续约》签订以来,英国方面几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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