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无明业火 (第3/3页)
冲冲地前来,就已经明白了眼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慈恩的为人,既然来到此处,还问出这句话,必然已是摸清了西林寺的情况,是以他连忙主动认错,再不敢多有推诿。
当然他也还是留了个心思,只认失察,而不提贿赂,希望慈恩能看在他见机得快,从轻发落。
“慈恩大师,此事……”曹珍看着气氛不对,连忙笑着想上前打个圆场。
“曹明府,老僧失礼了”,慈恩却是竖起只手,拦住了曹珍接下去的话,他向曹珍合什一礼,说道:“此时老僧正在依僧律究问犯僧,待会再与明府叙话。”
曹珍听他把“僧律”两个字咬得甚重,不由得微微皱眉。
大隋制度,僧俗异途,僧人犯事,需要先由僧正依僧律处分,却不同于俗人直接由官府究办,只有在僧正认为犯僧罪过太大,将他脱去僧装,除去僧人资格之后,官衙才能将其治罪下狱,现在慈恩咬死这“僧律”两个字,话说虽得客气,言下之意却分明就是在提醒曹珍,他这个昌松县令,其实无权插手眼前事务。
“大师误会了”,曹珍看了一眼法明,却还是开口说道:“曹某忝为昌松县令,只是怕大师对情况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是以想为大师说明一二罢了。”
“西林寺慧彦住持道德宏深,衍演善法,教化民众,功德无量”,曹珍也不待慈恩回嘴,径自说了下去:“我早已下令本县户曹将昌松西郊三顷之地拨于西林寺,以充常住田产,盼能稍尽昌松父老供养感激之念,此事我县衙已然登记造册,只是还未及上报于大师罢了。”
曹珍主政一县,于律法一途可谓精熟,就慈恩与智行的问答之间,他就已经知道问题是出在了哪里。
“正是,曹明府不说,我也忘了”,站在曹珍身边的一位凉州来客,也出言说道:“梁某月前已经将昌松西城一处宅院供奉佛前,以充寺庙之用,只是大概西林寺的大师们尚未整理完毕,未曾搬迁过去而已,此事知者甚少,还望慈恩大师明察。”
“什么?”慈恩一下子呆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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