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七 观日 (第2/3页)
耗了近百发,在城东那一战中又消耗了四十发,还剩下一百多发在身。
已经决定占有二当家的那把驳壳枪后,何晓军再也没有客气,马上就给这把空枪压满了子弹,然后插入了别在腰上的练功带中。
二当家刚才用来划伤何晓军的那把匕首,邻县的县长在用它来割断了捆绑司徒大小姐的绳索之后,就随手扔在了地上。
何晓军开始也没有注意那把匕首,因为,他既没有使用过、也没有学过它的使用套路,所以,就没有留意为把匕首。
在何晓军走到了一个与匕首、屋里的油灯合适的角度时,他被匕首的寒好奇的何晓军拾这把匕首试了一下刀刃,感觉十分锋利,然后他借着从门口透入来的晨光,打量起了匕首的刀面来。
匕首的刀面,透出一种蓝色与淡金色相间的颜色。
从事机械多年的何晓军,对匕首显露出的这种热处理后的火色并不陌生,知道了钢到一定的硬度,才有这种的颜色显露,也由此断定这把匕首无论材料与制作工艺都不错。
虽然,对匕首这种的武器,除了前世在影片中看过之外,就算完全陌生,但多一件好兵器防身,当然就是件好事。何晓军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把这件成色不错的武器据为已有。
收拾好了屋里的东西,何晓军才踏着从房门口射入的晨光,走出了屋外。
何晓军所在的屋子门口向东,所以,从屋里出来的何晓军,踏出了房门之后,就迎面对上了那刚刚冒出的朝阳。
春日的雾浓,山中的雾更浓,而初升的朝阳,还没有能发挥驱散浓雾的威仪,所以,晨光只能透过浓雾大打折扣地照射下来。
这样亮度的晨光正好就不耀眼,可以让人直视。
踏出了房门的何晓军,停下了步子来,站在房门前,定定地望向了那像被一层轻纱隔着的朝阳。
望着东面天边那并不刺眼的金橙色霞光,何晓军生出了一种温暖、舒畅、愉悦的感觉。
何晓军来到了这个异世之后,一直就忙,为生计、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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