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〇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 (第2/3页)
个个喜欢得不得了。珍惜着呢!
这段时间我们都在抓紧每一分每一秒摸索新战法。估计再过一段时间便会总结出几套更实用、更高效地训练方法。至少在近距离狙杀方面会变得容易得多。”
安毅看着丁志诚和李福强身上的丛林迷彩训练服,不无遗憾地说:
“可惜啊,咱们没有先进地拉链和更好的印染技术,如今只能凑合着用了。由于目前没能力批量生产,每套训练服地成本价格比起普通灰布军装足足高出四倍有余,效果也没达到最佳。
如今,我们的麻纺织厂正在用棉麻混纺试制几种更为结实耐磨地新布料,印染分厂也在逐步累积生产经验,培养熟练的技术工人,到了年底情况估计就会好一些。等大批量生产之后,应该能把成本降下来,到时候我们全师弟兄都会配这种训练服,而且在实用和美观方面会做得更好。”
“老大,这么好地军装,你怎么不向上峰推荐?要是我们北伐军所有军队配这样的服装,不但对作战大有好处,我们的厂子也能一笔横财啊!”丁志诚笑问。
“哪能这么快啊?咱们不也是刚刚才试用吗?”
安毅耐心地解释道:“军服的配备可是件大事,必须得到总司令部各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比如我们军官率先配的军衔领章,除了我们第一军各师校尉以上军官,其他所有军队都没有,只有将军以上级别的才能获得,可想而知其中的难度了。
再一个,全军换装得耗费一大笔军费,你们从头到脚的一整套服装加起来是十八元,只说配备给我第一军的十万五千官兵就是二十万左右的开支,冬装就更贵了,一人四套算下来接近百元,就是说我第一军将士单只是服装方面的军费就得花费百万,因此我觉得在北伐结束前,根本就不可能办到,何况这军服的颜色、式样、功能等等能不能获得各军老大的认可还另说呢。”
李福强点了点头,颇为感触地说道:“是这
,说起来也怪了,咱们身上地训练服非常厚实舒服,子和裤腿用四颗扣子就能扎紧,非常利于快速行动,宽松耐磨有弹性,迈开多大步子都不担心裤裆裂开。尤其在肩膀、手肘、屁股和膝盖位置,还加厚一层缝得密密实实的,普通军装三套都比不上咱们的一套耐用舒适,可为何军部的老大们就想不到军服该这么做呢?”
安毅笑了起来:“这得有个过程,你们不也是用过之后才喜欢的吗?说来也令人感慨,大家都还记得‘胡服骑射’地典故吧?我们的老祖宗在两千年前就知道如何改进军装以适应战争的需要,咱们可不能落后,等用过一段时间再提出改进意见,咱们老南昌的军服厂将会做得更好。
放心吧,我有信心把咱们生产的军服向全军进行推广,等各军看到其中的好处之后,估计都会和咱们做生意地,包括咱们现在正在研制的系列步兵、工兵专业装备,到时候都会成为紧俏货,对此我充满期待。”
李福强和丁志诚齐齐点头,李福强微微叹道:“可惜了,要是咱们能有老大上次谈到的那种狙击步枪就好了,如今使用的狙击枪尽管都不错,但是有效射程均在四百米之内,超过四百米距离就没什么把握了,要是没有配备德国瞄准镜,三百米内的命中率都令人担忧。”
安毅四处看了看,低声说道:“正想告诉你们件事,我已经给老南昌去电报,让老道悄悄吩咐小胡子改装美国佬生产地勃朗宁一九一八式机枪。
据我所知,美国佬当初生产这种枪就是想当成单兵手提机关枪来用的,只不过造出来之后分量太重足有十五斤,后坐力也过大,只能当成轻机枪来使用。
要是咱们能够在重量方面减去一些,稍微改进一下外形使得它更适合我们官兵的身材,最大限度地利用此枪的半自动优点和良好射程,在枪匣上方再改进一下便于安装德式瞄准镜,把二十弹夹改成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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