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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永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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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永福(一) (第1/3页)

    第一章 永福(一)

    夜已深,周氏回屋睡了,莫敌也早就拉灭了厅堂里唯一的那盏电灯,莫敌的经济一直不宽裕,省得一分是一分。来到门廊里坐下,在如水的月光里,看看在云中漫步的弯月,看着隐隐约约的星星,思绪,又回到了三十多年前。

    面前的这幅场景,是第几次出现在莫敌的脑海中,莫敌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有一段时间,只要一闭上眼睛,出现在面前的就是这个画面。那是桂林百寿一个叫坳上的小山村,坐落在山谷之中,四周青山环绕,山脚下一垌肥田,一条小西河从村子边流过,把自己家那几十亩土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粮田。不知道是何年何月自己的祖先来到这个地方,更不知道自己的家族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多少代,只知道,靠着这几十亩田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莫家人,也使得莫家成为了坳上村的大户人家。

    自己就出生在这条小河边,在这条小河边长大,游泳捉鱼,追逐嬉戏,一直长到十五岁离开家乡。

    离家那天早上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父亲那天很生气,只因为自己没有把父亲布置的作业完成,那篇可恶的《出师表》,成了自己学童时代的最后一课。

    父亲莫明华算是当地的名人,而且是当地读书最多的人,在担任百寿县县长的族叔莫需庭的关照下,父亲担任着百寿县城的小学校长,受到当地所有人的敬重,按照莫县长大人的说法,县长大人出门,没有人敲锣清道就没有人回避,校长大人出门,虽然没有鸣锣开道,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恭敬的让道见礼,这就是文化的威力。莫敌从小聪慧,读书过目不忘,在父亲的四个儿子中最得看重,父亲也希望莫敌在儒学上多下功夫,将来接过自己的衣钵。

    然而事与愿违,莫敌虽然读书颇有天赋,然而他更愿意跟着叔叔莫少华练武功,他认为太平盛世习文,乱世更宜习武,如今之天下,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更应该练出一身功夫,往小了说可以保自己出入平安,往大了说为自己搏出一个光明的前程。叔叔莫少华身手强悍,在永宁州一带,少有敌手,三十五六也不成亲,每天在河边练棍打拳,当地人称之为莫打手。莫敌还没有开蒙读人之初性本善之前,就已经成了叔叔的跟屁虫,十五岁练了十年功夫,刀枪棍拳均有涉及。虽然个子一直不高,人也长得瘦瘦弱弱,力量却是不差,功夫更是惊人,打架斗殴在百寿一带少有敌手,永宁一州,没有人胆敢叫他的小名莫永福,更没有人愿意叫他的大名莫天纵,只是叫他的匪名莫敌。

    头天晚上,变态的父亲留了作业,让莫敌第二天一早背诵出《出师表》全文,只因为当县长的族叔要求中午去永宁州背诵给前来百寿征兵的桂军军官听,以图显示一把百寿一地的文化氛围。莫县长的拍马遛须把莫敌气个够呛,想显示文化这些东西,读个唐诗宋辞也就足够,长长一篇《出师表》,岂是一个早上就能背完的,于是干脆把书本扔在一边,一大早,又跟着叔叔去了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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