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七章 血蜘蛛一般的伤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七十七章 血蜘蛛一般的伤势 (第2/3页)

公输钉胸口的皮肤赫然都变得半透明了,偏偏血管却是浮凸了出来,深红色的看起来十分凄厉!仿佛整个胸口上面以心脏为核心,趴伏上去了一只十分凶残狰狞的长脚血蜘蛛似的!蜿蜒凸出体表的血红色脉管,一直从脖子处蔓延到了下阴!

    此时这情况对于普通人来说,当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但林封谨却是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吸收掉了应东流,狗王,还有那头霸下的许多残缺记忆碎片,他的见闻之广博实在非常人所能及,立即就想起了一些东西,与眼前的情况相互印证,顿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原来,的的确确是有东西在追杀着公输钉!

    不过,这东西既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下,既不是鬼魅,也不是妖魔.......它却是已经潜伏入了公输钉的体内,这玩意儿的名字在古书上也有十分清晰的记载,乃是《素问》当记载的九虫(伏虫、回虫、白虫、肉虫、肺虫、胃虫、鬲虫、赤虫、蜣虫)之首的伏虫!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人的体内以后,便会释放出大量的火毒令人“血脉若焚”,并且体内的三液(汗液,尿液,泪液)枯焦,释放火毒过后,它便竭力的想要钩挂住血管壁,潜伏在血脉当开始准备繁殖蚕卵。

    不过这伏虫却是十分笨拙,若是人的血脉一直流动得比较迅的话,它就仿佛是在湍急河流当的小舟,很难靠岸上去,没有办法固定在血管壁上,自然就没有办法繁殖来危害人体。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惨剧的发生,所以招的人就必须立即奔跑,令心跳加,进而使得体内的血液流动迅,进而使这伏虫无法“着陆”。

    这就是为什么公输钉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疯狂奔跑的原因,因为大概他也知道一旦伏虫入体,繁殖起来的恶果,那当真是十分凄惨的,真的还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好!

    伏虫一旦在血脉当攀附住了血管壁,成功的开始繁殖,而伏虫还能够分泌麻醉的液体,令人体感觉不到异常,短短两三天内,人的内脏就会被繁殖出来的大量伏虫给占据嚼吃,等到感觉到疼痛,已经是无法救治,古书上说哀号三天三夜而死绝对不是闹着玩的,偏偏人体还要被大量伏虫的毒液麻痹掉,连自杀都不可能!

    古书记载,有一个小孩子感染了伏虫,虽然当时尚未感觉到疼痛彻底病发,却是在奔跑的时候跌了一跤,将脑袋都摔掉了,原来那伏虫的母体乃是寄生在了脖子的血管处,这个地方为祸最烈,看他的脖腔的断裂处,便密密麻麻的几乎都被伏虫蛀空!

    “算你运气......”林封谨咕哝了一句道。

    话说这公输钉也真的是运气不错,在这个鬼地方感染了伏虫以后,本来就差不多等于闭上眼睛等死了。偏偏会被人发觉他的行踪,而不是野兽,媸怪,这几率本来就是不大了。

    而发觉他的人倘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