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发零花钱 (第3/3页)
秩回到病院之后没多久,他的病人们就依次找上门来。
“我想要养鹿角虫,还想要光明女神蝶的标本!”一只和黎秩差不多大的超级大苍蝇,在黎秩面前搓手手。
梁二妮趴在他膝盖上,泪眼汪汪的看着黎秩:“我要吃皇帝蟹,帝王蟹,蜘蛛蟹,雪蟹,椰子蟹,大青蟹……”
闫小五西装革履站在黎秩面前:“我想买一批黄金来储蓄。”
……
“我……我……”
黎秩欲哭无泪,每个病人离开的时候,都要从他这里拿走一大笔钱。
最后人缘很差的匡十一,后知后觉的来到黎秩面前:“那个,冯七妹想要一套化妆品,还要买些好看的衣服。”
“她要衣服和化妆品有什么用啊!”
黎秩无奈叹息,但还是答应下来,别人都给买了,他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那你呢……你要什么?”黎秩问匡十一。
匡十一扭扭捏捏:“我想买个奴隶,没事儿的时候折磨着玩。”
黎秩额头青筋暴起:“滚,”
“啊……”
匡十一被踢飞出去。
最终黎秩想了想,还是给每个病人,都发了一份儿礼金,每一份十万元,包括没来找他的莫十二。
他们想要什么礼物,就用自己的钱去买吧。
福祉病院的病人,黎秩从小到大,都是穷养的,基本没自己花过钱。
现在也是时候,该给他们一些零花钱了。
病人们心情都很好,福祉病院的气氛,也就变得愉快了许多,今天这些家伙少见地没有给黎秩添麻烦。
黎秩准备先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去警局,接手沈萱给介绍的那个案子。
一夜无话,黎秩睡的很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慵懒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黎秩的眼睛眨了几下,然后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福祉病院的生活,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每天都可以自然醒。
他迷迷糊糊的走向厕所,准备先撒泡尿。
刚走到厕所门口,他就身体一僵,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啊。
他转过身去,表情逐渐失去控制。
只见在他卧室的窗户上,赫然趴着一个长着白毛的女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