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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精血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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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精血琥珀 (第2/3页)

神,凝体,乘鼎,达到了古往今来少有的修仙者所能达到的高深境界。”

    当然,即使融合了这些记忆的吴子煜,他也不认为什么雷劫、飞升一说真有其事,这是现代社会,什么都讲究科学,那些神话传说、神鬼故事,大部分都证明是人的幻想,包括这什么雷劫、飞升都是无妄之谈。

    根据吴子煜的想象,这个跟自己同名的书生,牛逼吹的挺响,又是筑基,又是元婴的,最后还雷劫湮灭,虽然他留下了他修真求道的具体经历,不过吴子煜还是不会相信的,他宁愿相信这是一个书生官场失意后的自我麻醉。

    但是吴子煜却知道那个消失不见的精血琥珀肯定是个好东西,要不然它不能凭空发热,而且发热的同时,只是自己接触它的手感觉灼热,靠近琥珀的大腿却没感觉到任何的热量,而且就算是手被琥珀烫了后,吴子煜也没发现手有任何的异样。

    虽然无法真的修仙,不过自从跟这精血琥珀融合后,吴子煜感觉自己的的确是变了很多。最明显的改变是胆子变大了,一言不合,随即出手。以前他是个乖孩子,从小到大甚至都没打过架,更没流过血,但是刚刚他自己都不敢想象带头打架的事是自己做的,而且自己还有这么好的身手?

    要是真像精血琥珀里说的那样,他历经奇遇,杀人如杀鸡,虽然吴子煜不相信他真的又是金丹,又是元婴的,但是却可以肯定一点:他身手肯定不错。自己刚刚打架的身手,的确是沾了精血琥珀的光。

    吴子煜只感觉自己胆子大了,其实他不知道由于精血琥珀融入身体,自己的精、气、神全都发生了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不是一下子就能表现出来而已。

    想了这一路,吴子煜骑着他的自行车,也离自己住的房子不远了。

    吴子煜租住的房子在沙子口镇边的村里,属崂山区郊区,位置虽然偏点,不过房子却不错,排列整齐有序,村里大部分都盖上了二层小楼,再加上前面还有个大院子,就跟小别墅一样。

    这里有很多在市南区、崂山区上班,却在就近租不起房子的人过来租住,这里距离市区并不远,公交车又方便,最主要是价格便宜,适合一些经济上窘迫的年轻人和外来打工者居住。

    村子有了很多打工者,显得很繁华,在村口的商店旁边,有两个大排档摊位,会一直营业到午夜。

    吴子煜也经常在这里打发晚餐。

    吴子煜靠近自己的租住房,小巷太窄,也黑,只能下了车推着走。

    原本村口人声鼎沸,喝扎啤,吃烧烤,显得非常繁华,但是在自己居住的这个地方,路灯昏暗,而且寂静无声,形成两种巨大反差。

    以前吴子煜没考虑太多,只是感觉这里太阴,时不时的闹个鬼。不过也正为闹鬼,所以,这里的房租比村里的其他地方便宜了一半。

    自从融入了精血琥珀后,吴子煜的精血越加旺盛,同时身体的敏感度也大大增加,还增加了好些以前根本没接触过的知识。

    这里有阴魂的存在!

    吴子煜以前是无神论者。但是现在他有了另一个人的见识后,自然就发觉自己住的地方的不同。

    在精血琥珀的认识中,阴魂是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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