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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洪门大明山 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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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洪门大明山 求收藏 (第3/3页)

功之臣……现在洪门的那帮大佬闹事的本事肯定是有的,不过管事不能靠他们,还是给点土地封个爵位去当地主吧。

    “此外,大明山的组织也必须强化,不能沿用洪门的那一套松散模式,所有会众必须服从总堂领导。”

    朱济世努力回想着后世某党的组织模式,说道:“大明山总堂称为济世总堂,每个省再立一个分堂,称某省复兴分堂,取义复兴大明,分堂之下是各县香堂,称某县复兴香堂。总堂、分堂、香堂皆设立委员会为统辖机构。目前总堂委员由我指定,总堂委员会由我、慕文、破军三人组成,各省分堂委员由总堂委员会任命,各县香堂委员由省分堂任命。在总堂、分堂、香堂委员会下,再设立军事组、宣传组、财政组、人事组、法纪组,分别负责领导武装斗争,宣传鼓动、筹集经费、管理财政、发展新成员、任命干部和执行大明山法纪等事宜。

    另外,各县香堂委员、军事、宣传、财政、人事、法纪等组组员,都由大明山支付薪金,是职业革命者,而济世总堂也会按期向各省分堂、各县香堂发放活动经费。”

    哦?刘鹏、韩四同时微微点头,跟着大明山造反是有钱可拿的!

    这就和其他洪门山堂不一样了,那些山堂都要自负盈亏,多年下来,早就不把造反当主业而变成“经营姓组织”,而且多半还在捞偏门,这纪律岂能不松弛败坏?

    “主公,咱们大明山往后肯定是会众千万,经费总不能都靠总堂接济吧?”刘鹏盘算了下,提醒道,“下面的分堂、香堂也应该有筹款的责任,还可以开办一些买卖,一来作为掩护,二来也可以筹集经费。另外,济世行在南洋、香港的产业也可以由大明山的兄弟们参与运营……”

    “不必!”朱济世摆摆手,沉声道:“济世行是济世行、大明山是大明山,大明山的经费总堂会想办法筹集,有我在济世行的股份,还可以去向两广江南的豪商募捐,不会缺钱的,分堂、香堂不必艹心。开些买卖做掩护是可以的,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按照朱济世的设想,济世行、大明山,还有将来要成立的济世军都必须分清楚统属关系,绝不能混为一谈。济世行就是经营姓公司,在商言商,不需要多考虑政治。大明山其实就是政党,应该专心致志去搞政治,不要学商人去做买卖,否则保管有亏无赚,还不如用济世行的利润来养大明山呢!

    至于济世军,就是纯粹的军队,而且是皇家军队!自己是要当皇上的,可不是大明GCD总书记,党军的那一套,不适合眼下的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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