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记仇的女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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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中时,因为耿乐追于莎莎,他就和于莎莎假装情侣了。
可是万茜却说喜欢林木,让林木做出选择。
林木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于莎莎,一来是他得帮于莎莎,二来他也偷偷喜欢于莎莎的。
然后万茜就三天两头找林木麻烦,他又不好意思打女生,就一直忍着。
现在想想,林木还挺得意的,毕竟他初中时还挺招人喜欢的。
那时候他学习好,长的也不赖,还是个小神医,又有林森那么个厉害的哥,喜欢他的人还挺多呢。
“你是谁啊?”
林木只能装傻,因为万茜可记仇了。
“茜,哦不,万茜。”
刘志轩连忙谄媚的说:“林木傻了,是个傻子!”
“什么?”
高中时,万茜就被送去市里上学了,读大学又去了外地。
是最近两年才回家,所以根本不知道林木的事情。
刘志轩冷笑道:“他以前不是很狂嘛,还对你爱答不理的,现在他连狗都不如!”
妈的,这小人得志的嘴脸。
林木心中暗骂,面上傻笑起来。
万茜狠狠瞪了刘志轩一眼说:“我可记得林木没少帮你,恩将仇报?”
她心里气林木,但更恶心刘志轩这种小人。
“我……”
“滚远点,我不想看到你。”
万茜一眯眼,吓的刘志轩灰溜溜的走了,但还是怨毒的看了林木一眼。
林木就纳闷儿,又不是老子叫你滚,瞪我干什么。
万茜情绪复杂的看了林木一眼,她没想到少年得意的林木变成了这样。
她有点同情,但却也像是出了一口气。
“你卖葡萄?”万茜看了眼后箱说道。
林木点点头说:“对,我家的葡萄可好吃了!”
“我都要了,你帮我送进来吧。”
万茜转过身,走回自己的车旁说,“跟着我的车走。”
“好!”
林木重重点头,看上去特别傻。
这一幕,让万茜心中冷笑。
当年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付出代价!
林木跟着她的甲壳虫,进了别墅。
没多久,便在一栋别墅前停下。
万茜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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