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七章 【商议】 (第2/3页)
这不得有误虽然是军令中常见的言词,可若要细想一下这姚黄两家与童贯暗中结下的梁子,只怕对其中歧义的猜测绝非杞人忧天。
于是乎,黄杰也就眼瞧着舅父他们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府衙内堂商议了整整一个下午,最终得的数据是:黄州府和麻城、黄陂两县可以抽调的在役民伕约一千二百人,在役大车约一百八十辆,黄州民间可征调的雇佣大车约二百辆,麻城和黄陂的尚且没有准确数据。此外,黄州辖下在役民船、民舟约一百五十艏,可征调的舟船不足一百艏,至于鄂州水师方面能借调多少军舰和军船如今还没有确切消息,不过按照常例推辞,鄂州都统司的水军营里应该常驻有三十六艏斗舰和海鹘大舰,二十四艏楼船和百十艏走舸、江梭,但对方给不给借用可就难说了。
这里还要说明一下,这民伕的“在役”是指本年度的劳役尚未服役完毕的,对于一些已经服役完毕,或者用钱粮抵扣完成的,官府是不能强征的,不够的部分这就需要府衙给出钱粮来进行招募。
于是到了入夜时,也就大致得出了如下结论:走陆路民伕不够、车辆不够;走水路船只不够、护航军舰也不够。
至于时间太紧这个问题,倒也直接可以无视了,从黄州道安庆府的官道全长五百六十余里,就算按照军队的标准速度一天三十里陆路,那也是要走上二十日。再说童贯也使了个小聪明,既没强调让走陆路,也没说不许走水路,若走水路的话水程只要五天,可黄花荡不好闯,江上秋汛的风浪也不好避让!
可是,童贯下达的可不是政令,而是宣抚制置使签发的军令,政令若有乱命还可以封还违抗,军令的问题就大了:不管军令的要求是不是乱命,能不能做到,都必须先去做了,而后再设法申辩,否则便是抗命不遵的大罪。
如今黄州府衙里的一众各司主官都知了罐肉的事故,虽然他们搞不明白这明显属于高俅高太尉和苏门一系的姚黄两家到底与童贯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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