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酒馆 (第2/3页)
地方是挺大,可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这曾经是个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个金币也未必能买下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吗?那里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这里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还有不少军人偷偷过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果,那边还留着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罚者烧死的不只有军人,还有住在周围的平民,经过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没人敢住在这里了。”
看着落日的余晖,曼达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多么让人伤感的回忆,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根本没生意可做!”
杜尼森摊开双手:“我可以给你们换个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五十个金币都未必能买来一座酒馆,而且比不上这里一半大。”
“小点又有什么关系,这里只适合当墓地!”
曼达转身要下楼,沃姆却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据。
“我们就选这里。”
“在这里做什么……”
“听爸爸的话。”沃姆又摸了摸曼达的头。
……
杜尼森走了,临走之时特意往酒馆门上插了一根带树叶的木杆,这就算给酒馆挂了招牌。
“记住,每年要交三十个银币的行费!”
三十个银币?这烂地方一年都赚不到十个银币。
曼达举着蜡烛来到大厅,忍受着刺鼻的灰尘,盘点一下酒馆里残留的家当。
从黄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个小时,除了满地茅草和一窝老鼠,他什么也没找到。
连一只酒桶都没留下,看来前任店主走的相当狼狈。
曼达盘算了一下酒馆的用品,得买一个酒柜,得买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价的木头酒杯也要两个铜币,得买灯架,得买蜡烛,还得买窗帘,差点忘了,楼上是客房,那里连床和被褥都没有……
就着井水吃了些面包,两个人在大厅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曼达到镇上去购买用度。
伯爵只给了他们三十个金币的本钱,买酒馆花掉了二十五个金币,还得留下至少三个金币为山谷购买下个月的粮食。
所有东西只能买最便宜的,幸亏曼达有一双好眼睛,用了六十个银币买回了一批家具和酒具,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两名女工,把酒馆上上下下打扫了一番。
酒柜和酒桶立在墙边,柜台上摆上大大小小的酒杯,酒馆终于有了些模样,曼达往火塘里添了些柴火,正满怀期待的等着客人上门,却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里一滴酒都没有。
没有酒还开什么酒馆?曼达正准备到镇上买一些便宜的麦酒,却见门口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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