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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可怕的自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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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3章 可怕的自愈力 (第3/3页)

气化了。

    邹奇脸上满是震惊和不可置信。

    1200摄氏度啊?

    姜胜的皮肤竟然能坚持7秒钟,换成普通人,七秒钟连骨头都烧化了。

    “嘶——”

    自从《纯阳金钟罩》升级以后,姜胜第一次感觉到了久违的疼痛,下意识发出了抽吸声。

    邹奇心里面不由得一紧,刚要松开激光刀,姜胜却已经适应了疼痛,说道:“继续!”

    邹奇于是按照事先要求,继续朝着前面切割。

    然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正常人手臂真皮被切到5毫米深的真皮层,绝对血流如注,但是姜胜手臂前面刚切完,后面流出一点鲜血后,眨眼间便止住了。

    等邹奇在姜胜手臂上切出一条长达20公分的伤口后,最前面的伤口竟然已经开始弥合了。

    而时间仅仅不过2分33秒。

    邹奇都被姜胜恐怖的自愈力给震惊到了。

    “你……你这个恢复力太可怕了!按照这样的自愈力,除非大脑以及心脏这样的重要器官被打碎,其他任何部位估计都不可能置你于死地。”

    姜胜也是激动不已。

    他慢慢等着,5分28秒,前面5公分伤口居然结痂了,看的邹奇目瞪口呆。

    姜胜手一撕,露出了下面鲜嫩的皮肤,用指甲狠狠掐了一下,没有破。

    而且随着时间的拉长,鲜嫩的皮肤颜色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加深,这也意味着皮肤的硬度在不断提高。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他的自愈力有多么可怕了?

    等剩余15公分长的伤口全部愈合,并且结痂后,姜胜也是一下子全部撕掉,然后看着鲜嫩的皮肤肉眼可见的加深,说到:“来!把伤口继续加深。”

    邹奇于是把激光刀的深度调到了10毫米,然后在姜胜大腿侧面切割。

    恐怖的高温灼烧着大腿肌肉上,3.5秒钟切开表皮,6.7秒钟切开真皮。

    从这里就能看出,手臂上的皮肤要比大腿上的皮肤更加坚韧。

    这也是很正常的,比如手臂部位得到的强化很多一些。

    而与此同时,10毫米的伤口比起5毫米的伤口要恐怖很多,皮肉翻卷,可以看到里面被高温烤焦的肉,刺鼻的焦糊味钻进鼻翼里面。

    说实话,很疼。

    但是关二爷都能刮骨疗伤,何况以他现在的忍耐力?拆跟骨头下来都能忍住。

    在大腿侧面切出一条长达的10公分的伤口。

    这一次鲜血流的要比之前多不少,但是强大的自愈力很快便发挥了作用,如此恐怖的伤口,仅仅37秒钟就停止了流血。

    6分27秒后开始弥合。

    13分51秒后前面开始结痂。

    如此惊世骇俗的自愈力,让邹奇震撼不已。

    10毫米深的伤口啊,普通人最少要7~10天才能愈合,姜胜仅仅不到14分钟就愈合了,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接下来又做了几十次实验。

    在姜胜身体四肢到处切割,而结果不用说,自然是十分惊人。

    姜胜对此自己身体的自愈力也是极其满意。

    而此时他身上横七竖八的全是累累伤口,看上去就像一条条蜈蚣样,十分丑陋,也非常的恐怖。

    对此他倒是无所谓,反正等到下一次纯阳金钟罩升级后,他就能蜕皮了。

    本来他还打算做“撞击实验”。

    所谓撞击实验就是用类似于打地基的机器,撞断自己大腿以及手臂骨头。

    还有用撞击机撞击自己的五脏六腑,直到撞出内伤来。

    然后用“生命之火”来烹练内脏、骨骼、筋脉、血肉,看看多长时间能完全愈合?

    但是被邹奇严厉制止了他的疯狂要求。

    因为在他看来,天然的骨骼是最好的,一旦断裂后就算后面愈合了也没有原生的骨骼坚硬。

    还有内伤这个东西也是,万一导致经脉、丹田受损,无法练习内炁术了,岂不是可惜?

    姜胜一想也是。

    骨骼他倒是不怕,毕竟他能不断的加点,身体强度肯定是不断加强的,但是经脉和丹田这个就不一样了,因为这是他后天练出来的,不归属性面板控制。

    “那老板,今天实验就到此为止了,我去实验室了。”

    “时间不早了,先去休息……”

    不等姜胜话说完,邹奇已经拿着数据样本急匆匆离开了。

    姜胜出来时正好看到罗慕梅,罗慕梅说道:“今天上午有个叫秦子墨的人过来面试,还说认识你,是复柦生命科学院生物技术系的大三生,他想要入职咱们公司。”

    “咦,他从哪知道我是这家公司老板的?”

    姜胜暗自奇怪。

    这家公司的法人是罗慕梅,而他除了身边人外,没跟外人讲过这件事。

    罗慕梅说:“这个我倒是没问他,要不要我打电话问问他?”

    姜胜思考了一下说道:“不用了。你让他哪来的回哪去,好好学习,等到毕业了再来面试。”

    罗慕梅:“我知道了。”

    ……

    姜胜从实验室里面出来已经11点半了,也是以时速60公里的速度朝着西北面的市中心方向“走”去。

    之所以说是走,而不是跑,是因为他不是以身体前倾的奔跑此时向前迈步,而是以《神行太保功》里面的走路功配合寸步往前走。

    上半身不动,脚下前踩后蹬,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在散步一样的往前走,但实际上速度极快。

    这样就造成一个视觉上的错觉,感觉就像是“缩地成寸”,甚至有点像阿飘。

    路上看到的人多少会感觉到有些恐怖。

    就在这时,姜胜感觉到口袋里面电话响起,拿起来一看竟然是罗嘉君打过来的,他顺手接通。

    电话那边传来罗嘉君略带惊讶的声音,“咦~~~居然打通了?”

    姜胜问道:“你在喝酒啦啊?”

    “哇~你这都听得出来?”罗嘉君知道姜胜听力非常厉害,“我和赵琳一块来酒吧坐坐,喝了两口。我的声音是不是有变化?”

    姜胜说道:“不是声音,而是背景音,我听到调酒师戳冰块的声音了。”

    “这样啊。你在哪里,要不要来喝两杯?”姜胜刚想说不用了,罗嘉君跟着说:“我们在江东恒丰路这边。”

    姜胜一听,发现距离自己这里不到三公里,正好在自己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于是说道:“行,我马上就到。”

    五分钟后,姜胜已经来到了罗嘉君所在的一家非常有格调的酒吧。

    柔和的灯光,舒缓的音乐,配合着客人的浅吟低笑,以及调酒师炫酷的调酒手法,一切都是恰到好处。

    罗嘉君问道:“喝什么?”

    姜胜:“随便。”

    罗嘉君就帮他随便点了一杯鸡尾酒,然后问道:“你在附近有事吗?”

    “没,去了一趟实验室。”姜胜说话间四处看了看。

    在他的超级视力、超级听力之下,酒吧里面的一切都无所遁形,客人聊天的内容他也听得一清二楚。

    然后非常巧合的发现,他刚收养的一条狗也在这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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