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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取缔郑风会黄义明以德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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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取缔郑风会黄义明以德服人 (第3/3页)

收买了你手下文吏。但郑风会不能不禁,其理由是:郑风会以自己全部的活动证实,他们通过这条“歌星崇拜”路线,试图掠取原归犍为城全民所有的物质财富,追求其“戏子当朝”的目标。而要做到这一点,他们先需花钱收买官府,动摇百官对政府的忠诚,腐败吏治队伍。其次,他们要通过所演唱的歌曲,败坏年轻人的心术,让他追星追到丧失理智、丧失廉耻和丧失人性,变得对人世间苦难毫无同情之心,成为极端自私自利的堕落者,即心中只有自我,麻木不仁,娱乐至上,娱乐至死。任这种现象发展,我们便会丧失组织民众共建大同社会的精神动力。

    而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呢?借用韩愈夫子在《原道》中说的话来说是:“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也就是说要禁止郑风会的恶劣影响,需要有三条措施。“人其人”,就是要把郑风会的歌者,由青少年、特别是青年女子心目中的偶像或“神”,还原成普通人的地位。可强制安排其做普通文吏能从事的文职工作。“火其书”,不是要烧毁他们的著述,他们也没有什么值得传承的著述,而是要禁止他们再传唱惑乱年轻人心志的“郑风”歌曲。孔子早就说过“郑风淫”,要求他的学生们“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动。”如果郑风歌者想继续从事演唱活动,可以让他们在官府主导下,从事孔子所倡导的雅乐研究。所谓“庐其居”,也就是要取缔郑风歌舞表演馆,把他们通过郑风表演非法掠夺的百姓财富重新归还给百姓。

    讲完这些话,黄义明问跪地告状的数百名城中居民是否同意?众人一齐回答同意,并表示感谢黄帅恩德。

    黄义明道:大家既然都同意我的说法,明日城中官府即应从事取缔郑风会的工作,并归还被郑风会非法骗取的百姓民财。至于那些败家、卖身购买郑风会歌票的不孝子女,应该受到司法惩处,可加以适时监禁,教她们读儒家《四书》以及《三字经》、《女儿经》等儒学经典,以反思自己已缺失的人性,其中过多者,如抢夺父亲医资致其父身死者,当予以重笞三十,并罚其在官府中终身服苦役,以赎其罪。至于以往曾助郑风会为恶的官府文员,可本过往不究原则,敦促其做好现今取缔郑风会、归还百姓钱财工作,如果工作再有过失,则严惩不贷。

    听罢黄义明所言,跪地百姓齐声谢恩,此事使算揭过,黄义明遂带上军队以及从犍为城征集的工匠队伍,与计子善、吴免冠、杨复盆三人一齐走上了重返乐山城之路。

    2023年8日18日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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