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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结草衔环,效之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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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章 结草衔环,效之以死 (第2/3页)

多,但这种人,大多油滑浮浪;“忠厚老实,吃苦耐劳”,只能求之于地道的农民。

    前文说过,到了南宋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自耕农愈来愈少,所谓农民,以佃农为主,吴浩为招到足够数量的符合要求的兵源,就不能不“夺佃”。

    这个“夺佃”,不是地主将佃户从承租的土地上赶走,而是吴统制将佃户自地主的土地上“夺”过来。

    待遇虽有吸引力,但佃农不是想投军就能投军的,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性不是很强,但经济依附性强——主要是债务缠身。

    这一层,前文已连篇累牍的说过了。

    吴浩欲“夺佃”,就得想法子替佃农解除债务。

    法子简单,但成本很高——就是替佃户还债啦。

    当然,怎么还,大有讲究,并不是照着地主手上的数字,要多少,给多少。

    首先,吴浩建立了一个“神武基金”,号称,专门“解神武军兵士之后顾忧”。

    基金最初的本金,来源如下:

    其一,吴浩自己的身家,以及黄达“报效”的田土。

    其二,山阴县的“助军”。

    上乘宗败逃,知山阴县周宗赶来慰问,吴浩婉拒“犒赏”,周宗很识相,改“犒赏”为“助军”,而且,数目大幅增加——到了他权限的上限。

    周宗此举,主要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若不是吴浩,上乘宗闹大发了,他这个知山阴县,铁定要丢官;事实上,丢官还算好的,若上乘宗攻破了府城呢?

    如是,性命保不保的住,都两说!

    其三,神武军的“开办费”以及吴浩吃的“空饷”。

    除了吴统制本人,神武军一个员额还没入编呢,上头就拨下来三个月满编员额的粮饷,名为“开办费”,其实是落统制个人腰包的,这笔钱,吴浩扫数拨入“神武基金”。

    之后每个月,神武军都是按照一千二百人的满编员额领取粮饷,可是,前头已经说过了,神武步军是刚刚才满员的,这小半年的“空饷”,吴浩亦扫数拨入“神武基金”。

    其四,购买、改造运马船,以及同蒙古的马匹海贸,都是有花头的,一切浮盈,吴浩都拨入“神武基金”。

    替加入神武军的佃农还债,所费皆出于“神武基金”。

    接下来,就是同地主们讨价还价了。

    吴浩的开价是:还本,不付息。

    这个开价……挺狠的。

    天底下借贷,没有不付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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