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漫长的等待(结婚诉讼) (第2/3页)
信,是要向你极其明确而彻底地表明我的态度。我对舒曼的爱,是真实的爱情。我爱他,并不只是热情,或是由于感伤的兴奋。这是由于我深信他是一位最善良的男人之故。别的男人,绝对不能像他那样用纯洁的、诚恳的态度爱着我,而且对我有那么深的了解。如果从我的立场说,只有他完全属于我,我才能全心地爱他。而且深信,我比任何女人更了解他。”信中,克拉拉甚至向父亲坦言她要跟舒曼结婚,希望能得到他的同意。但是,她的信和她请求都没有得到父亲的理解和支持,因为这是维克教授绝对不能容忍的。
而在当时,没有父亲的同意,女儿是不能结婚的。但是假如父亲拒绝同意,那么女儿的恋人可以到法庭上诉。假若法庭觉得他的性情很好,也能养活妻子,就会允许结婚。阻力越大,爱情的火焰就越猛烈。所以,当舒曼和克拉拉发现他们根本无法改变维克先生的固执时,舒曼只好上诉法庭。他在诉讼书上是这样写的:
莱比锡最高法院:我们是罗伯特·舒曼和克拉拉·维克。我们长久以来真心相爱并希望结为夫妻。但是我们的这一愿望却无法实现。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采取这种措施来排除障碍,达到目的。尽管这种做**给我们带来最深的伤痛。
克拉拉·维克的父亲佛列德?维克不顾我们的再三情愿,坚持不予同意我们的婚事。我们不能解释他拒绝的原由。我们认为自己并无任何过失,眼下的境况也足以保证将来生活无忧。我们也不会改变这件事中经过反复考虑做下的决定。
因此,我们向高级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可以满足我们最低限度的要求,希望您的威严可以使佛列德?维克先生允许我们结合。而且如有必要,希望法院可以代替他进行批准。现在只有诉讼可以调解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正满怀期望地等待此案审判的结果。正如在众多其他案件中一样,只有时间可以治愈痛苦的隔阂。
莱比锡1839年9月
罗伯特·舒曼
克拉拉·维克
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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