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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华夏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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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华夏魂(三) (第2/3页)

动社会进步的根本,而理学却认为人欲就是罪恶,强行要消灭而不是节制和引导人欲,此等荒谬绝伦扼杀人性和一切进步的谬论居然被冠以‘科学’的称谓……”

    “……所谓‘格物致知’,致的无非是礼法。理学认为理先气后,而理一也,万物之中的理是同一个东西,理即礼也,也就是礼教秩序就是宇宙间一切事物最本质的道理,所谓格物,求的便是礼法。此等邪说邪教,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混为一谈,把宗法礼教秩序置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的最高真理,实在是彻头彻尾的混蛋。自理学大兴之后,中国再无科学,再无思想进步,对于事物也没有了客观求是的精神,凡事务虚,开口闭口皆是四书五经,‘理一也’,‘理即礼也’,国家自然变越发落后。”

    “所谓皇明之物华天宝,文明灿烂,社会敦睦,君贤臣明,实在是天大的谎言谬论。于明季,朱元璋施政之残忍猛悍,堪称闻所未闻。即使以明朝史官多方美化,并藏于民间,朝鲜,日本和越南,后经多方对照之《太祖实录》的记载,以及明遗民谈迁所著并为满清所禁,后以民间多个手抄本对照整理的《国傕》,明黄景坊所著并在民间广为手抄流传之《国史唯疑》,以及众多地方史志,民间文稿,均清楚无疑地记载了朱元璋开创之苛政,从屠城,劫掠,滥杀平民,屠灭俘虏,到大兴文字狱,钳制思想,屠杀功臣无所不有,实乃阉割华夏仁恕精神之一大凶手……”

    “朱元璋曾对刘基坦言,‘奈何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明初文字狱,实乃满清文字狱之原型范本。当时之人文章中凡有‘作则’字样者,皆以讽刺朱元璋曾经‘做贼‘而论诛……”

    “御史张尚礼作诗:‘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下狱死。

    佥事陈养浩作诗:‘城南有安妇,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兖州知府卢熊把‘兖’写成“衮”,被明太祖视为不敬,斩。

    中书詹希原给太学写匾额,‘门’字少最后一勾,被视为阻碍纳贤,斩。

    僧人一初作诗:‘见说炎州进翠衣,罗网一日遍东西’‘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被怀疑抨击明太祖刑法太苛,斩。

    僧人来复作诗:‘金盘苏合来殊域,...自惭无德颂陶唐’,‘殊’字被视为‘歹朱’并骂太祖‘无德’,斩。

    朱元璋私游一寺,见壁上有诗‘毕竟有收还有散,放宽些子也何妨?’大怒,将全寺僧人都杀了。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则与贼同,斩。

    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作《长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斩。

    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作《贺冬表》中有‘仪则天下’,斩。

    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斩。

    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智’,生与僧同,被视为骂太祖当过和尚,斩。

    澧州学正孟清作《贺冬表》中有‘圣德作则’,斩。

    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作《万寿表》中有‘寿域千秋’,斩。

    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作《谢赐马表》中有‘遥瞻帝扉’,被视为;‘帝非’,斩。

    祥符县教谕贾翥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象魏’,斩。

    台州训导林云作《谢东宫赐宴笺》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法坤与发髡同,藻饰与早失同,斩。

    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作《贺立太孙表》中有‘天下有道’,‘道’与‘盗’同,斩。

    处州府学教授苏伯衡,作表笺误,下吏死。

    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太祖大怒,斩。

    状元张信训导王子,引用杜甫诗‘舍下荀穿壁’出题,被认为讥讽天朝,腰斩……”

    “《国史唯疑》记载,‘国初儒学官撰贺谢表笺,以嫌讳诛者,如曰作则,嫌于贼也;曰生知,嫌于僧也;曰有道,嫌于盗也;曰法坤,嫌于发髡也;曰帝扉,嫌于帝非也;曰藻饰太平,嫌于早失太平也;余类是。不知彼时文儒何从措笔?’”

    “朱元璋当政之后,对文人态度苛暴。其亲手制订之《大诰》直言,‘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即所有读书人必须无条件地和政府合作,而不合作就可以诛杀。朱元璋说到做到,高启案诛杀了原本曾经吹捧朱元璋并被树立为典型,后来却因对朱元璋施政严苛失望而辞官的高启,贵溪夏伯启叔侄俩自己砸断自己的手指,苏州姚润、王谟接到任命不出仕,都被斩首并抄家……”

    “根据明代国子监专志《南雍志》记载,朱元璋在国子监公开训诫:‘……今后学规严谨,若有无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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