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宣帝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汉宣帝上 (第2/3页)

莫能自遂也。司马温公奉宣仁太后改新法,而章悙、邢恕犹指宫闱以为口实,况缘外戚以取相乎?君子之慎始进也,枉尺而直寻不为也。

    春秋之世,不因大夫而立功名者,颜、曾、冉、闵而已。汉之不因外戚,后世之不因宦寺者,鲜矣。此风俗邪正、国事治乱之大辨也。

    四

    路温舒之言缓刑,不如郑昌之言定律也。宣帝下宽大之诏,而言刑者益淆,上有以召之也。律令繁,而狱吏得所缘饰以文其滥,虽天子日清问之,而民固受罔以死。

    律之设也多门,于彼于此而皆可坐,意为重轻,贿为出入,坚执其一说而固不可夺。于是吏与有司争法,有司与廷尉争法,廷尉与天子争法,辨莫能折,威莫能制也。

    巧而彊者持之,天子虽明,廷尉虽慎,卒无以胜一狱吏之奸,而脱无辜于阱。即令遣使岁省而钦恤之,抑惟大凶巨猾因缘请属以逃于法,于贫弱之冤民亡益也。唯如郑昌之说,斩然定律而不可移,则一人制之于上,而酷与贿之弊绝于四海,此昌之说所以为万世祥刑之经也。

    夫法之立也有限,而人之犯也无方。以有限之法,尽无方之慝,是诚有所不能该矣。于是而律外有例,例外有奏准之令,皆求以尽无方之慝,而胜天下之残。

    于是律之旁出也日增,而犹患其未备。夫先王以有限之法治无方之罪者,岂不审于此哉?以为国之蚕、民之贼、风俗之蜚蜮,去其甚者,如此律焉足矣,即是可以已天下之乱矣。若意外无方之慝,世不恒有,苟不比于律,亦可姑俟其恶之已稔而后诛,固不忍取同生并育之民,逆亿揣度,刻画其不轨而豫谋操蹙也。律简则刑清,刑清则罪允,罪允则min知畏忌,如是焉足矣。

    抑先王之将纳民于轨物而弭其无方之奸顽者,尤自有教化以先之,爱养以成之,而不专恃乎此。则虽欲详备之,而有所不用,非其智虑弗及而待后起之增益也。

    乃后之儒者,恶恶已甚,不审而流于申、韩。无知之民,苟快泄一时之忿,称颂其擿发之神明,而不知其行自及也。呜呼!可悲矣夫!

    五

    霍光之祸,萌于骖乘。司马温公曰:“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固也。虽然,骖乘于初谒高庙之时,非归政之日也,而祸已伏。虽避去,且有疑其谖者。而谗贼间起,同朝离贰,子弟不谨,窦融所以不免,而奚救于祸?

    夫骖乘之始,宣帝之疑畏,胡为而使然邪?张安世亦与于废立,而宣帝亡猜。无他,声音笑貌之间,神若相逼,而光不知,帝亦情夺意动而不知所以然也。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岂徒子之于父母哉。上之使民,朋友之相结,宾主之相酬,言未宣,事未接,而早有以移民之情。惟神与气,不可强制之俄顷而获人心者也。诗云:“温温恭人,惟德之基。”德之用大矣,而温恭为之基。温恭者,仁之荣也,仁荣内达而德资以行,岂浅鲜哉!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非便辟之谓也。其气静者,貌不期而恭;其量远者,色不期而温。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宽以居之,仁以守之,学问以养之,然后和气中涵而英华外顺。

    呜呼!此岂霍光之所及哉!立震世之功名,以社稷为己任,恃其气以行其志,志气动而猝无以持,非必骄而神已溢,是以君子难言之也。

    周公处危疑而几几,孔子事闇主而与与,则虽功覆天下,终其身以任人之社稷而固无忧。夫周、孔不可及矣,德不逮而欲庶几焉者,其在曾子之告孟敬子乎!

    敬其身以远暴慢,心御气而道御心。有惴惴之小心,斯有温温之恭德。虽有雄猜之主、忮害之小人,亦意消而情得。故君子所自治者身也,非色庄以求合于物也。量不弘,志不持,求不为霍光而不可得,岂易言哉!

    六

    流俗之毁誉,其可徇乎?赵广汉,虔矫刻覈之吏也,怀私怨以杀荣畜而动摇宰相,国有此臣,以剥丧国脉而坏民风俗也,不可复救。乃下狱而吏民守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