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 (第2/3页)
惎之,梁其不为叔段、公子偃者,幸也。
故兄弟之际,非父母所得而与。亲者自亲,爱者自爱,信者自信,猜者自猜。全中人于不相激,而使贤者得自伸其恩义,则以养子孙于和平坦易之中,而无隐情以相倾。太后妇人,不足以知此,为君子者,尚其鉴诸!
四
国无人而不可与立,彝伦斁也。韩安国泣请于梁王,而羊胜、公孙诡伏诛;田叔悉烧狱辞,而梁王之罪解。
以诚信行于家国骨肉之间,彝伦危而得安;汉之人才,所以卓越乎后世也。邹阳见王信而雠其说,策士之小慧耳。假天性合离之权于闺房,阳之智与胜、诡等;自诧其巧,而不知适成乎乱。安国也,叔也,守贞以全仁孝之大者也,非佞人之得有功也。
五
法严而任宽仁之吏,则min重犯法,而多所矜全。法宽而任鸷击之吏,则min轻犯法,而无辜者卒罹血不可活。景帝诏有司谳不能决,移谳廷尉,谳而后谳不当,谳者不为失,立法宽矣。
乃郅都、宁成相继为中尉,则假法于残忍之小人,姑宽为之法,以使愚民轻于蹈阱,而幸其能出而终不免也。
且也谳不当而不为罪,无论失入之憯也,即数失出而弗谴,亦以导赇吏之鬻狱,而淫威之逞,冤民且无如之何也。于是而高帝宽大之意斩,武帝严酷之风起矣。
严之于法而无可移,则min知怀刑;宽之以其人而不相尚以杀,则min无滥死。故先王乐进长者以司刑狱,而使守画一之法,雷电章于上,雨露润于下,斯以合天理而容保天下与!
六
算资十而得官,景帝减而为四,争之于铢两之间,亦恶足以善风俗乎!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衣食足,知荣辱,赀盈十万,乃得为吏。”劭所云古者何古也,殆秦人之法也。举富人子而官之,以谓其家足而可无贪,畏刑罚而自保,然则畏人之酗饮,而延醉者以当筵乎?富而可为吏,吏而益富,富而可贻其吏于子孙。
毁廉耻,奔货贿,薄亲戚,猎贫弱,幸而有赀,遂居人上,民之不相率以攘夺者无几也。自非嬴氏为君、商鞅为政,未有念及此以为得计者也。
呜呼!亦有自来矣。世之乱也,一策行而取卿相,一战胜而有封邑。故草野贫寒之子,忘躯命,游于刀锯鼎镬之下,以弋获官邑。
于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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