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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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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论第三 (第2/3页)

其量乎!

    晋侯梦大厉成公十年

    诐淫之辞,波靡千祀而不能止,非其邪力之有余也,流俗之心,耳食之说,固百其端,而后异端乘而收之。故中国无浮屠之情,印度之侏离恶能入诵《六艺》者之耳而移其志哉?浮屠以止杀为教,而等威不立,轻重不审,镘人心不自诬之节而期之以所不能为,乃惧天下之不我顺也,于是为报应之说以恫喝之。

    夫恫喝者亦恶足以动天下哉?情之柔葸者,虽无报应,而彼固不能杀也;若其鸷而忍者,悬砧钺于士师之廷,杀人者死未有贷矣,未能止也,而况惝恍不可知之鬼谪乎!然而止杀之教,似仁人之心;陈报应以止杀,似强教之术;以此泛滥千年,有如君子起而不能废矣。

    虽然,岂浮屠之能创此哉!前乎汉明之代,中国之儒而驳、史而诬者,固尝为此言矣。杜伯之射宣王,申生之诉夷吾,传记耳食,不一而足。其尤者则莫如晋景之卒、荀偃之死,为淫诐之归也。赵盾怙族弑君专国,同、括者皆贼党也。晋景伸宫官之罚,除其苞蘖,夫岂与荀偃之躬为大逆,视其君之不若老牛而决屠之者等乎?

    乃赵氏之厉得请于帝,厉公之厉亦讼帝而后胜。夫不道之鬼,即或服罪而犹挟惎毒,犹之可矣,盾奚请乎?

    厉公奚讼乎?必请必讼,而赫赫上帝,举无择于君臣,但杀者即恣听之报邪?且奚弗听夷皋之报赵氏,而但听赵氏之报其君与?充是言也,则但言杀而即不韪,凡为有生之类者皆平等也,臣弑君而君报之,君诛臣而臣亦报之,将谓盗贼之如君父而不可杀也。然则说有不验,报有或爽,君父亦如盗贼之可杀而奚忌哉!

    以平等仁天下,则以平等戕天下;以报应警柔葸者所本无之恶,则亦以报应授忍鸷者不然之券。

    浮屠之取譬流俗而贼仁义也,左氏先之矣。学者不读非圣之书,而不辨俗儒之妄,则暗流邪室而不自觉,未见其愈也,只以授之口实而已。

    刘子论成肃公成公十三年

    养生之说,吾知之矣:下者养形,其次养气,太上养神。养神之旨,细入于针芒,大极于浩漾,以要言之,和而已矣。刘子曰:“威仪以定命。”又曰:“敬在养神。”夫固以束其筋骸,摄其志气,惕厉而勿任其自然者,为神之牧也。彼为养神之说者,未有不相为河汉者矣。

    夫养神之必以和,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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