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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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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论第二 (第3/3页)

迁、班固之书,记祸败之隙,纤曲猥鄙之无遗,皆此意也。

    宋殇之弑,华督援冯之篡也,而记之以目送孔父之妻;鲁闵之弑,庆父报叔牙之戮也,而记之以公傅夺卜齿之田;同、括之杀,赵盾弑君专国而众疾之也,而记之以赵婴之逐;阳州之孙,鲁公弗忍季氏之积僭也,而记之以斗鸡之介;舍其大衅而取其小,舍其祸源而取其委,左氏之不审于取舍也若是,奚以垂之久,而君子犹尸祝以为《经》翼哉?夫彼固有取尔矣。

    千金之堤堨,怒水龁之而不决,决之者蚁穴也;积薪如邱,沃以倾膏而不爇,爇之者爝炷也。慎小察微,不导祸于垂成而亦可以弗发,其诸戒后世之欲祈天永命者,帷薄簠簋嬉笑取与之间,皆有生死存亡之大故而不可忽与!

    虽然,君子之慎小,也以令终其德而无有瑕也,非畏小者之易以贾祸而致其葸也,非谓小慎之则祸无所发,虽大不韪而可保一线之安也。夫君子亦正其本而已矣。

    无子冯之睥睨,则督虽怀淫而固戢;无叔牙之颠覆,则齿虽挟忿而孰施;赵盾不弑,则庄姬之谮无征;季氏不专,则郈伯之谗弗听。故谨其大及其小,正其始令其终,君子之道全而无缺者,推本以治末,非藉末以救本也。千仞之材,斧以斯之,其将折也,所争方寸耳。乃使此方寸之未殊,而遂谓其可终古不仆也、孰信之哉?

    且夫之数衅者,有自己开之者矣,有不自己开之者矣。不自己而开之,则亦孰从而慎之?抑将取必于天人而所逢皆顺,然后可以永终而远害乎?尧有不令之子,舜有不共之弟,非必家之咸正无缺也;禹不能禁仪狄之进旨,武王不能遏西旅之献獒,非必恶之不进于前也。道尽则无忧,德至则不损。是故欲奖天下之善而惩其恶、抑取顺逆吉凶之大故,以正天下于不待防而已足矣。

    屑屑然于人事险阻之倚伏,求纤芥之隙而惩其不预,抑以愁苦天下拘系于身世之不康,而为善者亦沮矣。故左氏之于《经》,翼而已矣;迁、固之于史,牍而已矣。正大义,立王道,非圣人其孰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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