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下论 (第3/3页)
也。
故《春秋》于周,书曰“天王居于狄泉”,明有王也。明有王,故子朝之立,尹氏当刑,而王室之大夫免矣。于鲁书曰“公在乾侯”,明有君也。明有君,故定公立,授受清,而季氏之恶不延矣。是故昭公之季年,王室乱,公孙于齐,周礼圮,鲁道沦,《春秋》可以终而弗之终也。
子曰:“吾志在《春秋》”,定、哀之《春秋》,尤圣人之志所待以行者与?敬王入于成周,十年而刘子大合诸侯于皋鼬,周班讲焉。定公立,五年而意如死,公亲将以侵郑,三桓之子孙微焉。故曰,犹夫胃气存而真藏之脉不孤行也。霸统散,大夫弱,周之纪纲故存而可张。敬王日衰,哀公不道,天下无可为,而《春秋》绝笔于“获麟”,虽圣人无可寄其志矣。“吾衰”之叹,其在“获麟”之际与!
十三
窃权不如窃礼之恣也,窃礼不如窃道之酷也。因道而制礼,礼以效道,因礼而定权,权以效礼。
窃日益工,等而上之以蕲乎精,于是道窃而礼不足立,权固归之,不待窃矣。
王室之乱,会于黄父,赵鞅尸之也;会于扈,士鞅尸之也;城成周,韩不信尸之也。勤王者,列国之侯度,三代之精意,君臣之达道也。于是乎大夫秉道以事天子,而礼诎于道,诸侯不足以有矣。
故曰陛益尊,廉益远,堂益高。疏贱者求自致于道而不得,则退而敦礼,敦礼以效于道而道乃贞。今大夫进而以王事为道,王之与大夫,授受之间矣,故田和、魏斯、韩虔、赵籍可以进王廷而受侯命。
礼不立,道自己,则且与天子并王而无嫌。授受之间,一彼一此,去其陛,夷其廉阶,迤逦以向于堂,势不可止矣。大夫略诸侯,陪臣略大夫。贱忘其贱,有事于贵;不肖忘其不肖,有事于贤。
方将曰天下浑同于道,而道无禁人。匹夫可为万国之君,夷狄可为中国之师,奚择哉?
呜呼!君子之所与天下矜者,道也。道者天下之大共,而必有所凝,故仁人可以享帝,非享帝以为仁也;孝子可以享亲,非享亲以为孝也;君子为能谋道,非谋道以为君子也。为玄之言者,炼形服气,不足以害教;窃吾敦艮守中之道,而玄始篡。
为释之言者,观空出缠,不足以戕伦;窃吾明心知性之道,而释始猖。小人之无忌惮也,非窃道而谋之,无以成其慝;君子之于道,死生以之,而恶容弗矜邪!
十四
天下之治也有渐,而乱也无余。乱无余,可以兴矣,而犹未遽兴也。未遽兴,则将流而复甚。无他,天道亏盈,而人心乐动。盈而动,一旦戢之,难矣。故曰:“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进退消长之际,天无心而不与圣人同忧,而圣人之忧迫,天下之患长矣。
入春秋之初,楚始祸于南国,绞、随、罗、邓、申、息于是而亡。继之以晋,踵祸于西,耿、霍、魏、焦、虞、虢于是而亡。宋、郑、鲁、卫中处而争,虢、桧、许、邢、宿、郕各为其近者所龅,或亡或徙。继之以齐,图雄于东,纪、谭、阳、遂于是而灭。
楚乃北争宋、郑,东并江、黄,渐食群舒,西被庸、夔。晋乃逾山而东,启南阳以逼三川。继之以秦,并梁、芮,窥滑入鄀,尽刈西戎,而争晋于河。
天下之仅安者,缘海一隅之地而已。继之以吴,晋导之,楚激之,窥淮右,食巢、州来,灭徐,通江、淮,而淫于沂、泗濒海之地。越复继之,亟与吴争,一前一却,君灭兵熠,一日而死于原野者,以万为率。
呜呼!届于春秋之末,而天下之乱周矣,故曰:乱无余也。乱无余者,乱之讫也,乱讫可以兴矣。故春秋之后,越卒平吴,割江而谢中国。楚无吴难,晋无秦患,陈、蔡、郑、许奄奄以尽,而不勤攻取。
周室封建之规模十易八九,而天下之争心亦稍厌矣。故曰:无余者可以兴也。
故敬王之世,鲁定犹抚其国,夷祸将烬,霸气已终,仲尼之所欲为,三代之可使而四。迄乎威烈王之初,垂百年而皆可有为之时也。乱抵乎海陬,而乱可终;治革于成周,而王者可作。圣人趋时以立功,莫趋于此矣。
而无如天下之不与圣人同情也。人物之数,已丰而乍替之,未返其已啬;人心之动,已变而初惩之,末迫于求安。虽圣人弗能乘之以起,而况于末流之臣主乎?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甚忧夫春秋之末造,而悼天之不与己同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