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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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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公上论 (第2/3页)

且夫一旦之气,信宿而馁,无穷之情,见迫而迁。知不深,勇不固,人役之才而不为人下者鲜。事求可,功求成,以邀功名则陋,以期全其忠孝,则规模宏远矣。故能蹈义者,虑义者也。略不可遗义,犹义不可遗略也。

    且夫吴、蔡之于楚,怨亦均矣。非吴必报而蔡不必报者也。吴犹虿也,蔡事楚宗楚,得国于平王,而疾酬之以祸,是苗酿螟生而螟食苗死也。

    《诗》曰:“秉畀炎火。”恶其于此生而贼此也。纾吴以先蔡,而吴不敢复兴争蔡之师;纾蔡以先吴,蔡睨楚而必要其后,非但其势然,抑有以服其心与否也。故报吴而先之以蔡,其名正,其志伸,其谋允,其事顺,四者义之属也。君子以义配气,小人以气将义。义者,理之中,事之制,非其人不行;一旦之忿,恶足以胜之哉!

    四

    鼷鼠之食牛,鲜矣。而数食鲁之郊牛,数于其所不恒,异矣。异者,殆天警之与?

    君子不言警也。君子于己而言警,警其异焉耳。且夫人之畏天,以为天之权任祸己而畏之,是小人之畏也。

    君子不以天之福己而媚之,不以天之祸己而畏之。故曰:“天作孽,犹可违。”违之可,奚畏其孽哉!

    臣之事君,子之事亲,邀其福,避其祸,明君之所迸,慈母之所弃也。彼操炎炎而此惴惴,胥史之以事酷吏者也。替之于君父,而靖之于胥史,以为愿则志狡,以为恪则志淫,以为知而疾入于愚。故违天之孽,犹近乎义,邀天之福,必绝乎理。绝乎理,绝乎天矣。

    警异者无适警,畏天者有适畏。无适警,不以牛之灾而求之于郊;有适畏,则虽牛不灾而固不敢轻言郊也。子曰:“君子畏天命。”非君子则不知命。不知命,妄亿其或然,畏之而益以狎之。善为修省之说者,尤慎之于此。

    五

    许迁于叶,非中国之故许矣。蔡迁于州来,非中国之故蔡矣。许迁于叶,而楚有许,是以灭于郑。

    蔡迁于州来,而吴有蔡,是以灭于楚。吴有蔡,则是吴之蔡也,故君子许楚以报蔡焉。

    《周官·调人》曰:“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楚以蛮夷拘中国之元侯,诉晋侵之,以吴入之。蔡非无义之可执,而胡许楚以报邪?

    夫义者,甚恶乎其为名也。名袭义,袭以一旦者也。义集而充,非一旦而可为名也。中国之治夷狄,惟中国之得治尔。吴之蔡而许之治楚,则尤劣于许吴以治楚。

    君子不许吴以治楚,而况乎吴之蔡乎?且今之为吴之蔡,昔未为吴之蔡而为楚之蔡久矣。厥貉以还,蔡绝迹于中国,公子燮仅一思晋,而通国仇杀之。

    然则蔡者,楚之肺附也;蔡侯,吴之复封;楚封之而蔡受之,是舍楚而天下无蔡久矣。以楚之蔡,乘楚之敝,忮楚以残楚,旦立其廷,夕操之刃,藉许蔡以义名,是恶人之不孝而使其子诛之也。

    蔡之忮楚而残楚者,岂以蛮夷不足与而舍之哉?囊瓦之贪于得裘,蔡申之吝于失裘,均之为瓮缶之知,市驵之争尔。瓦以一裘而拘人之君,申以一裘而残人之国,牵帅天子之元老、十八国之冢君为之争一裘之吝,为之名曰“背夷而即华”,将谁欺邪?

    生死戴之百年之中,国亡而不愤,君斫、世子烹而不悯,俨然受茅土于其廷而不怍,去一称王之楚,得一断发文身之吴,而以社稷委之,犹曰“蔡义”,杀可勿仇邪?

    是义果惟妄人之袭,而义为贼矣。谢枋得之拒聘也,必正名其未尝一日降元而后可拒也。刘知远之在晋阳也,必不为契丹下而后可代晋也。“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晨楚夕吴,假手而噆之,诗人之所为恶背憎与!

    中国无蔡,一楚一吴,《春秋》详之,非为蔡恤也,悲诸姬之子孙,自亡自灭,而为天下咎,非一日矣!

    六

    盗杀郑大夫,先言盗而后言郑,不系盗于郑也;盗弑蔡侯申,先言盗而后言蔡,不系盗于蔡也。贱士陪臣,从乎君,称人而系国;逆乎君,称盗而不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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