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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启动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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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八章 启动私有化 (第2/3页)

一轮轮的行业监管和新政策不断推出:先是禁止短信代收费,统一MISC平台,清理短信沉默用户,随后又出台文件,要求SP必须获得信产部颁发的跨省经营牌照,才能在全国开展业务;申请跨省业务的SP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申请省网的SP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

    2005年,开始调整与SP的分成比例,分了三个档次,除了一些优质的大SP公司如风行、TOM、空中、新浪等之外,绝大多数的SP公司的分成比例从之前的15:85,改成了3:7分成,甚至有些变成了5:5分成。

    到2006年,中移动再次出台“二次确认”政策。各省移动亦根据总部要求制订对SP的各种考核处罚方法。

    上述一系列的政策,带来了SP领域的一次大规模洗牌,几乎所有SP都受到冲击,小公司出局,大公司亦被频频点名要求整改。

    像2006年,雷霆无极(TOM)因违规操作引发客户投诉,被GD移动通报整改。年信产部曝光13家违规SP,其中包括BJ雷霆万钧(TOM)和深圳腾讯,违规行为涉及业务名称与内容不符、虚假宣传等类似“代收费”事项。

    梦龙虽然一直在林风的强调和坚持下,违规操作相对较少,但毕竟作为行业排名第一的公司,受到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依然很大。

    其中对梦龙的致命一击,也是林风之所以决定在这个时间点启动梦龙私有化进程的关键一点。

    是2006年3月,中国移动在SC建立“无线音乐基地”,并通过建立“中央音乐平台”和“12530音乐门户”,自主掌控中国无线音乐市场。

    这对于梦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

    一、根据新的规则,所有运营无线音乐(MP3、铃声、彩铃)的SP公司,都需要重新与中央音乐平台签署协议,而不再是之前的每个省份自行接入,尤其是彩铃业务的运营权和推广资源也被收到了无线音乐基地。这样梦龙之前遍布全国的办事处和运营多年的当地省市运营商关系就全部没有了用武之地。

    二、移动直接和CP(内容提供商)签约,逐步迫使SP(接入服务提供商)推出无线音乐产业链的痕迹越来越明显,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已经和世界上最大4大唱片公司和本土唱片公司签约,直接购买彩铃。2006年中国移动还实行彩铃竞价购买机制,直接将SP抛在一边。

    说实话,要不是梦龙的兄弟公司风行,旗下的风华唱片和吾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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