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噬魂 (第2/3页)
匕首加上把手,一共也就六寸来长,宽有一寸,手感很沉。
看上小巧玲珑,拎着能有三四斤重,上面满是赤红色的锈迹,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我靠,这么神奇,张老三不会吹牛吧?”
看过说明书,范剑被惊到了,要是真的和说明书上的一样,这个东西,不管多少钱,哪怕是几亿,几十亿,都会抢破脑袋。
原本他想着,从张老三那里讹点东西,转手卖掉,缓解下经济危机。
但这个他真不敢卖,只好按照说明上的方法,自己留着了。
咬紧牙关,心一横,伸出食指在匕首上划了一下,冒出的鲜血立即流到了匕首上。
就见一道光华闪过,那匕首上赤红色的锈迹立即像潮水般退去,整把匕首变的漆黑如墨。
此时范剑感觉到手里的匕首已经和他融为了一体,就像他延长的手臂一样,不需要身体的协助,就可以控制匕首。
“起。”“落。”“飞。”
忍不住试了一下,范剑看着在房间里飞舞的匕首,心里乐开了花,从此后,请称呼小爷范剑仙。
说明书上写的很清楚,这把匕首叫做噬魂,滴血之后可以当作飞剑使用。
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被它刺中,受到伤害的不是皮肉筋骨,而是魂魄,可以说杀人于无形。
这里是凡间,就算最厉害的法医,也验不出一个死人灵魂受伤啊!
要是噬魂流落出去,那会给社会造成多大的不安定因素,所以范剑决定,将它留在了自己的身边,最起码自己不会依仗它制造命案。
将噬魂收进了名片里的空间,兴奋劲一过,范剑饿了,于是下楼找吃的。
在厨房里拿了几个马婆婆给他留的肉包子,范剑信步走到了院子里。
现在已经是半夜,大家都已经睡下了,整个小区一片安静。
看着眼前的别墅,被马婆婆收拾的干净整洁的小院,范剑沉重的心情释然了。
心里想到,人啊,果然不知足,只想着我失去什么了,没想到我得到什么。
以前自己有房贷,没存款。现在自己有了这么大的一个别墅,卡里的存款可以将房贷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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