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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汝等练武我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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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3 汝等练武我修仙 (第2/3页)

功法,都需要接引源炁,都会有着七魔十灾的风险。

    可《奕经》不会。

    因为它与源炁无关,中正平和,只有强身健体之效,而无走火入魔之忧。

    于百姓而言,《奕经》唯一的不便之处,在于跟南奕绑定,必须有武种,才能修炼《奕经》。

    南奕要想让《奕经》传播扩散开,就得设法,让武种也能自行流传开。

    他继续完善功法,让修炼《奕经》之武者,亦可将自身内力渡给他人,为他人种下武种。

    而后,因为武种本质是「天子剑」,乃聚众之力。

    武者若为他人种下武种,如此二代、三代扩散开,亦可享二代、三代之加持。

    当然,这取决于南奕是否要独占加持。

    他思虑再三,对于聚众加持之力,进行一九分配。

    即每位武者加持之力,南奕只取九成,剩下一成,顺着传承关系链再行分配。

    每位武者,若得加持之力,皆自留九成,只以剩余一成,往上供给。

    如此,武者传承,枝分叶散,可流至于百姓万姓也。

    而之所以南奕要取九成,倒不是说南奕贪婪霸道,只肯自己吃肉,然后让其他人喝汤。

    主要是因为,在推演完《奕经》功法及传播方式后,南奕以手抚额,不禁苦笑:

    这玩意,感觉好像传销啊……

    虽说并不需要武者付出什么,只要新人入伙,坚持修炼《奕经》,即可令上线各代武者分得加持之力,是曰共赢。

    若真要说道,此等传承之形式,南奕愿称之为传武。

    但传销也好,传武也罢,在南奕看来,如以《奕经》传武布武,实乃香火神道之异化。

    而香火神道者,既曰神道,便自然会叫人联想到一词:教派。

    他若是不加限制,轻易传开《奕经》,或许有朝一日,便会被官府冠以“奕武教”之名,斥为魔教。

    当然,不伤财不殃民,不会过分冲击乃至摧毁民间现有秩序,应不至于轻易被斥为魔教。

    但其前提在于,南奕他得管好修炼《奕经》的武者群体——姑且称为奕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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