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新发现(4) (第3/3页)
?如果是,那么很可能死者和嫌犯之间就存在囚禁和被囚禁的关系,但是在案发之前的至少10年时间内,嫌犯为什么又没给死者增添新伤?是嫌犯中止了自己的施虐行为,还是换了另外的不会留下伤痕的施虐方式?这些可能性都有。这是另一点。”
“我们刚才说过,由于’职业需要’,李海东在一个月以前极有可能使用的是别人名下的手机号码和银行账号。而他在这一点上也做得很成功,他一个月之前的痕迹,我们通过手机号码和银行账户已经无法追踪。但问题就在于,为什么一个月前,他又开始使用自己名下的手机号码?而他名下的银行账号,更在两年多以前就已经开始办理使用。这是什么原因?或者说,他为什么要从黑暗中走出来,从销声匿迹变得有迹可循?这又是一个疑点。”
“这五个疑点,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我们暂时很难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所以,不得不暂时搁置。但是,我相信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这些疑点都会一点一点的迎刃而解。”
大家一边听一边记,极为认真,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而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于那些可以继续追踪的线索,要集中力量,全力突破。”
“我们刚才已经基本确定了李海东的‘职业’。根据以往破获的制假案来看,很多犯人的居住点和制假窝点都分开设置。所以,李海东另有制假窝点的可能性极大。再根据小王和彭杰的分析来看,李海东的制假窝点极有可能在祭旗坡一带,这一点大家也都没有异议。”
“李海东将他在居住点,也就是在1304号房内与死者相关的线索都清除得一干二净,包括他本人在案发现场的一切痕迹,他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是我们根据1304号房的登记情况查出来的。所以,李海东在居住点留给我们的线索不多,这也造成了我们目前破案的举步维艰。”
“根据李海东的存款记录来看,10月20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他还在正常存款。也就是说,当天他应该还在正常‘营业’,那么李海东在案发前就应该没有对自己的制假窝点有过什么清除。而从李海东种种行为来看,包括他的出行方式,使用别人名下的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这些都说明他应当是专业制假人员。也就是说,他长期从事制假的可能性很大。对于一个长期专业制假的人来说,在自己的‘工作’场所,不可能不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李竹道忽然提高音量,信心十足地说:“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祭旗坡找出李海东的制假窝点。只要找到他的制假窝点,就肯定会有新的发现。我就不信一个人可以真将自己过往30多年的痕迹抹除得一干二净,除非他打从懂事起,就开始犯罪,开始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