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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整个大活 (第1/3页)
三月,莺飞草长。
建邺这座城市也开始恢复他独特的魅力,秦淮河游船也开始变多了,在东府城上眺望,东郊满是踏青者。
建邺的民众和达官贵人们已经习惯了不是皇帝说了算,而是北军的军头们。
好在这些军头虽然看起来凶恶,但也是守规矩的。
买东西会给钱,比起以前的中军还要好些。
刘绛在东府,一直忙着军队整编和训练,而他本人的骑术和马上兵器也越发娴熟,此外刘绛还又开发了一项技能——投枪。
他将缴获的长矛和长枪全都截断,一分为二,再打一个枪头放在尾端,然后用以做投枪,整日练习精度和准度。
也许是之前练标枪的经历给他带来的帮助,很快他就上手了,二十步左右可以拥有非常好的准头,至于杀伤力,他找了一副缴获残甲套在草人上,二十步外一枪直接贯穿甲胄!
随后距离拉开到三十步,力度他感觉仍旧是可以破甲的,但是准头差了许多。
总结就是--菜就多练。
至于部队的训练和整编,也进行的很顺利。
八千人,分作七军。
七个军主分别是四个老伙计,赵夜叉、周达、老胡、魏兰因,以及三个降将冯抗、任大宽、到克俭。
其中周达的统率的是刘绛起家的老底子,后来选了些健勇的降兵加入,队伍还是维持在一千二百人。
其余各军都是一千人。
刘绛的牙门军扩充到了八百人,由韩桃芳担任牙门校尉,这八百人也都是挑选的强悍之辈,全都可以身披重甲连续行军二十里。
刘绛也给全军制定了新的训练大纲,开启大练兵模式,其中体能、队列和行军成了重头戏。
这都是从前世自己军训之中和这辈子带兵总结的经验。
古代大部队陆路行军,带辎重,日行只有三十里。
因为超过这个距离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容易造成部队过度疲劳从而让敌人有机可乘。
并且每到一处新的宿营地都需要安营扎寨,建立哨探,这都需要时间。
所以后世军队拉练一天能走五六十公里,但这个时代的军队行军日行三十里是标配。
但刘绛想要改变一下这个思路,建立一支轻步兵,可以快速行军进行中短距离奔袭的。
老胡所领的一千人就成了实验对象,这一千人全都装配皮甲,或者竹甲,每人携带一把短稍弓,二十支箭,副武器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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