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烈焰红唇朱砂血 (第3/3页)
人回答道:「已经通过全魔都的自媒体群筛选出了一个合适的人选,明天就会跟魔都琉璃「巧遇」。」
龙王爷再问:「万无一失?」
年轻人扶了扶眼镜,语气确凿无疑:「万无一失!」
龙王爷一挥手,看向郑天养,笑道:「试探嘛,总不能留下尾巴,不然被循着摸上来,揪住了尾巴,乌龟壳也没用啊。」
郑天养看着年轻人走出包厢,再看龙王爷得意的样子,一时无语。
这是跟乌龟干上了?
还是自辱上瘾了吗?
「如果试探出结果了呢?」郑天养问道。
「看好的坏的了。」
龙王爷耸肩:「好的话不用说,开始给你儿子寻龙点穴,水陆道场,大操大办。」
郑天养追问:「不好的话呢?」
「不好?」
龙王爷耸起的肩膀垮了下来:
「我也跑!」
郑天养:「……」
龙王爷起身,向着包厢外走去:「去休去休,回去收拾行李。」
临出包厢,他看了一眼门把手上沾染着的一抹鲜红,叹息一声:「造孽啊!」
龙王爷脑海中,再次浮现出了那朵黑色大丽花,以及烈焰红唇。
「哇,烈焰红唇!」
「美毙了!」
刘璃抱着抱枕,光脚缩在沙发上,看到小九端着水果上来,眼睛都在放光。
不是对水果,是对小九变得殷红的嘴唇,抓着小九就问:「你唇膏哪买的?啥牌子?什么色号?」
小九被问得有点懵,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哭笑不得:「老,老板,我这不是唇膏。」
「不是唇膏?」
刘璃有点不信。
「嗯,是朱砂血。」
小九坐在刘璃身边,开始科普:「我们林家祖传的规矩,家里的女性如果当天参与了白事,本身属阴,再染阴气,就要求我们用朱砂血点唇,取一点正阳破邪的意思。」
「朱砂血是用心头血与朱砂混合在一起调成的。」
刘璃不懂就问:「朱砂我懂,心头血?」
「就是指尖血。」小九把右手中指给刘璃看,凑近了仔细瞄,也只能隐约看到一个针尖大小的孔,愈合了都。
刘璃摸了摸下巴,仔细端详小九的唇,羡慕道:「不错看诶。」
小九郑重了起来,认真道:「老板,不能只用指尖血,一定要调和朱砂。」
「不然呢?」
「心头血引心中火,怨气冲天,恨意绵绵,会有血光之灾的。」
「这样啊……」
刘璃一副「我就听听」的样子,明显没往心里去。
小九哭笑不得,老老实实地拿出一个手表盘那么大,那样形状的小瓷盒献上:「老板,这是我自己调的,给你。」
刘璃毫不客气地收下,喜滋滋地道:「那我不客气了啊,明天说不定能用上。」
「明天?」
「对,明天我可能得出趟门,还没想好去不去?」
刘璃用力地揉了揉怀里的抱枕,烦躁地说道:「哎,大学的同学会,烦死了。」
小九一头雾水,试探地问:「老板你不想去?」
刘璃摇头,道:「想去啊,全宿舍都去了,也好久没见她们了。」
「那……」
「该死的,说要带家属!!!」
刘璃把抱枕当同学会组织者在砸,「气死我了,我哪来的家属?」
小九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等刘璃郁闷得差不多了,小九才接着道:「老板,明天你不一定走得开呢。」
「怎么说?」
「又有一个客户到了。」
「客户,谁?」
「一个ID变美变漂亮的小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