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顾晨的诉求,给赵乐乐判刑! (第2/3页)
一个晚上就能轻轻松松赚到五千块钱,有钱赚的话何乐而不为?
赵乐乐已经准备起身离开了。
赵乐乐刚想离开,已经有几个警察围住了赵乐乐,不让赵乐乐离开。
审判长说道:“现在还没有休庭,本案还没有结束,原告不能无理由离开庭审现场。”
赵乐乐说道:“我有事啊,这个案子我撤诉了,不追究责任了,还不让我走了?凭什么不让我走了?我要投诉你们,控制我人身自由!”
审判长赵志超看向了顾晨,说道:“请被告辩护律师陈述。”
顾晨说道:“本案还没有结束,庭审已经开始一半了,你说想撤诉就能撤诉?而且这个案子已经是刑事案件,不是你说撤诉就能撤诉的。”
赵乐乐:“.”
赵乐乐说道:“行,那就宣判吧,反正最多也就判蔡谦无罪,那你们赶紧判完,我可以回家休息了吗?”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请求重新说一遍我的诉求。”
审判长赵志超点头,“同意。”
顾晨说道:“第一、我认为我方当事人蔡谦并没有任何的强女干行为,也没有犯罪,所以请求立刻释放蔡谦!蔡谦无罪!!”
“第二、蔡谦和赵乐乐只是订婚,并没有结婚,甚至没有领结婚证,请求赵乐乐必须无条件退还三金,退还三十万彩礼!!”
“第三,我认为赵乐乐存在敲诈勒索!和赵乐乐的母亲赵依萍一样合伙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请求法院判处赵乐乐死刑!”
“第四条诉求,赵乐乐对蔡谦诬告、造谣,严重威胁到了蔡谦的个人生活,要求对赵乐乐判刑,并且要求赵乐乐赔偿蔡谦三十万的精神损失费!”
顾晨重新说了一遍诉求。
赵乐乐:“?????”
顾晨这也太嚣张了吧。
她才是原告啊!
顾晨凭什么想要判她死刑?凭什么?
顾晨开口道:“审判长,蔡谦和赵乐乐并没有领证,双方只是订婚,甚至都没有同居,而蔡谦给的三十万彩礼是用作结婚的,现在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后续也不存在结婚,所以请求赵乐乐退还三十万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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