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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巴黎之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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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 巴黎之行(3) (第2/3页)

没等家族大佬们讨论出个结果,就又传来了她与雅克・巴勒松结婚的消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孔苏埃洛又改姓了巴勒松,自然不适合再接管范德比尔特家族的基金会了。最后,基金会才落到了弗雷德里克叔叔手里。

    和三伯一样,弗雷德里克叔叔也没有精力亲自打理基金会。于是一切照旧,除了重大事项需要弗雷德里克点头签字外,其他日常事物都是孔苏埃洛说了算。

    这么说吧,基金会就好比一家公司,范德比尔特家族成员都是公司的股东,家族大佬们是董事会成员,约翰是董事会新推举出来的董事长,而孔苏埃洛则是前任董事长聘请的ceo。约翰这次来,就是来听ceo孔苏埃洛介绍“公司”情况的。

    在弗雷德里克交给约翰的材料里,家族基金会不过是在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荷兰和比利时有一些不动产而已,主要是靠吃租金过日子。

    虽然还持有一些企业的股份,但这些企业约翰之前几乎听都没听说过,每年获得的分红也寥寥无几。除了17%斯温堡汽船公司(马士基航运的前身)的股份外,也就是1.2%的英国劳斯莱斯公司股份还算有点价值了。

    但是,当约翰花了两个多小时听完孔苏埃洛对基金会具体情况的介绍后,他现这与弗雷德里克之前给的材料有很大出入。

    “基金会什么时候多出这么多德国产业?”约翰问了一个他最关心的问题。

    “都是一些objekte,最近一两年通过斯多勒的银行入手的。”因为担心约翰不了解所谓“objckte”业务,孔苏埃洛特意花儿一点时间为他做了详细的解释。

    原来,“objckte”这个字是近几年才在德国工商业界流行起来的行话,专指那些被逼得走投无路的犹太人企业。在二战爆以前,德国纳粹虽然排犹,但他们十分强调掠夺犹太人的合法性,但很少采用公开没收或暴力剥夺的做法。

    他们从1936年起颁布了一整套法律条文,使得犹太人实际上很难做生意。法院月复一月地作出各种裁决,使得犹太人的企业得不到进出口许可证和原材料,他们对铁路和航运的使用权也受到限制,最后实在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除了出卖别无他法。

    目前在德国,买卖这种“objekte”的市场非常兴隆,许多消息灵通的德国上层人士都争先恐后地用极低的价格收购这些犹太人的产业。

    “沃夫・斯多勒是戈林的白手套。通过戈林他可以看到那些秘密警察的案卷,因此总能第一个现哪一家重要的犹太人企业已经支撑不住了。”孔苏埃洛为约翰解释了斯多勒的操作手法。

    先把所有对“objekte”有兴趣的买主都找到一起,联合起来,提出一个非常低的、唯一的收购价格。业主面临的选择就是:接受或是破产,别无其他出路。然后斯多勒的银行再把这个企业分成股份,大头会直接被戈林拿走,剩下的则由买主们按出资比例分配。当然斯多勒自己除得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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