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早餐协议:第一份股权转让书 (第2/3页)
反,转让方有权立即回购股权,并追究违约责任。”
这一条,更狠。
它意味着,如果林晚敢对外说一句陆沉舟的不好,敢透露半点婚姻内幕,她不仅会失去这5%的股权,还可能面临天价索赔。
而什么是“可能损害商誉的行为”?解释权在陆沉舟手里。
“这些条款……”林晚合上文件夹,声音发颤,“沉舟,我觉得……不太舒服。好像……你在防着我什么。”
“晚晚。”陆沉舟从座位上起身,走到她身边,蹲下身,握住她的双手。他仰头看她,眼神诚恳得让人无法怀疑,“我不是防你。我是在保护你,保护我们的婚姻。”
他顿了顿,声音更低,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你知道吗,澜海上市,是我这辈子的梦想。但商场如战场,多少人盯着我,等着我出错。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被放大,被利用。这些条款,是律师团队起草的,是上市的标准流程。不是针对你,是针对所有可能的风险。”
“我爱你,晚晚。这十年,你是我的妻子,是我的爱人,是我最重要的人。我把股份转给你,是想给你保障,想让你知道,无论未来发生什么,你都有我,有澜海做后盾。”
“但这些条款,是给投资人看的,是给SEC看的。他们要看到,澜海的股东结构稳定,不会因为私人问题影响公司。你要理解我,好吗?”
他说话时,一直握着她的手,眼神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林晚看着这双眼睛,忽然想起新婚那年,她急性阑尾炎住院。手术前,他就是这样握着她的手,蹲在病床边,眼睛红红地说:“晚晚,不怕,我在这儿。你要是疼,就掐我,我陪着你疼。”
那时的眼神,和现在一模一样。
真挚,深情,毫无保留。
可那时是真的,现在呢?
林晚分不清了。
或许,连陆沉舟自己都分不清了。在十年婚姻里,在无数个扮演恩爱的日日夜夜里,那些演出来的深情,有多少变成了真的?那些说出口的誓言,有多少连他自己都信了?
“我……”林晚的眼泪终于落下来,一滴,砸在陆沉舟的手背上。
不是演的。
是真的难过。
为这十年,为这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戏的婚姻,为眼前这个她爱了十年、却从未真正认识过的男人。
“晚晚,不哭。”陆沉舟抬手,拭去她的眼泪。他的指尖温热,动作轻柔,像对待易碎的珍宝。
“我签。”林晚听见自己说,声音带着哭腔,却异常清晰,“我信你。”
陆沉舟的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太快了,林晚没看清。是如释重负?是愧疚?还是……计谋得逞的得意?
“好。”他站起身,从西装内袋取出一支万宝龙的钢笔,拧开笔帽,递给她,“在这里,还有这里,签你的名字。”
他指着协议最后一页,签名处。
林晚接过笔。
笔身沉甸甸的,镶着碎钻,是去年她送他的生日礼物。他说很喜欢,一直随身带着。
她握着这支笔,指尖冰凉。
然后低下头,在指定位置,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林晚。
两个字,她写了十年,在各种文件上,在各种场合。但这一次,每一笔都像刻在心上,带着血。
签完字,她把笔递还给陆沉舟。
陆沉舟接过笔,也在自己那栏签了名。他的字迹遒劲有力,和他人一样,带着不容置疑的掌控感。
签完,他收起协议,放回文件夹,脸上的笑容更加温和:“好了,这件事办完了。晚上我早点回来,我们出去吃饭,庆祝十周年。”
“嗯。”林晚点头,挤出一个笑容。
陆沉舟俯身,在她额上落下一个吻:“我上班去了。你再吃点,然后好好休息,脸色不好看。”
“好。”
他拿起文件夹,转身离开餐厅。脚步声渐行渐远,接着是车库门打开的声音,汽车引擎启动,驶出庭院。
一切重归寂静。
林晚坐在餐桌前,一动不动。
晨光越来越亮,那束香槟玫瑰在光里,美得不真实。
陈姨从厨房出来,看见她呆坐着,轻声问:“太太,早餐凉了,要不要热一热?”
“不用了。”林晚说,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撤了吧。”
她起身上楼。
回到卧室,关上门,背靠着门板,缓缓滑坐在地毯上。
眼泪终于决堤。
不是嚎啕大哭,只是无声地流泪,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砸在手背上,烫得惊人。她咬着手背,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身体却控制不住地颤抖。
十年。
三千六百五十天。
她以为的婚姻,她以为的爱情,她以为的归宿,最后用一份价值二十亿、却满是枷锁的协议,画上了**。
不,不是**。
是冒号,后面是更残酷的真相,更血腥的厮杀。
林晚不知道哭了多久。
直到眼泪流干,眼睛肿痛,她才慢慢止住颤抖。从地上爬起来,走进浴室,拧开水龙头,用冷水一遍遍冲脸。
镜子里的女人,眼睛红肿,脸色苍白,像个鬼。
但眼神,一点点冷下去,硬起来。
她擦干脸,换了身衣服,重新梳好头发,涂了点遮瑕膏盖住眼下的青黑。然后走进衣帽间,打开密室。
屏幕亮起。
棋手群的头像都在跳动。
林晚坐下,戴上眼镜,在群里发出一条消息:
【协议已签。5%股权,对价1元,附加两条毒丸条款:1.三年内我提离婚,他有权1元回购;2.我若有损害他或澜海商誉的行为,同上。】
苏瑾的头像几乎秒亮:【文件发我。】
林晚将早已扫描好的协议发过去。
三分钟后,苏瑾的回复来了,很长,分了几段:
【看完了。典型的“礼物型陷阱”。】
【表面是赠与,实为控制。那两条附加条款,在法律上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就时,赠与可撤销。关键在于“条件”的解释权——什么叫“可能损害商誉的行为”?什么叫“单方面主张解除婚姻关系”?这些都可以做扩大解释。】
【举例:如果你在朋友圈发一句心情不好,他可以说这影响了澜海股价,损害商誉。如果你因为家暴报警,他可以说你单方面破坏婚姻,构成“主张解除”。】
【更毒的是,协议第十五条第三款,小字部分:受让方同意,本协议争议由澜海集团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将来打官司,是在他的地盘上打,法官、律师、甚至司法环境,他都占尽优势。】
【总结:这份协议,签了比不签更糟。不签,离婚时你还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签了,这5%的股权随时可能被收走,而且你可能因为“违约”倒赔钱。】
林晚看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悬停。
然后她输入:【如果我现在反悔,撕毁协议呢?】
苏瑾:【不可以。协议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不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你已经签字,协议生效。即使股权还没过户,合同关系已经成立。你单方反悔,他要告你违约,索赔金额可以很高。】
果然。
陆沉舟把每一步都算死了。
签,是陷阱。不签,他会用别的理由发难。签了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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