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十一章 血腥中的崛起 (第2/3页)
阵腥风血雨。
这时凡明也心想,‘是不是也该弄把重点的兵器来用用,要不就浪费了这一身的力气了!’四周的枪兵逐渐压缩包围圈,军士们的尸体已经倒下了一片,哥特拉斯已经是万念俱灰,看着自己士兵们的尸体,一阵心寒,他扫过四周的枪阵,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现在想逃跑简直是不可能!
突然,他一眼看到了正在军阵中拼杀的凡明,心中一喜!若是能将它干掉,岂不是瞬间翻盘!于是,哥特拉斯策马冲向凡明。
而此时,凡明正在专注的砍杀,并没有注意到一侧火热的眼神。而此时,危险已经渐渐的*近。
正当凡明,一个反手刀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时,却突然感觉一侧一阵寒意,待他翻头查看时,只见一把长有一米的骑士剑已经向他砍来,他甚至都已经看到剑身上的划痕。
凡明已经在想自己不是这就要完蛋了吧,别的穿越小说里主角都是飞黄腾达的!就是个反派也得一百多章才完蛋啊!怎么自己这么命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把短刀横在了他面前,骑士剑与短刀想撞,擦起了阵阵火花。
只见短刀的主人用力一拨,骑士剑便顺势甩开,这时,凡明也反映了过来,他回手一刀,便截在了哥特拉斯的腰上,鲜血喷溅。
但他却晚了一步,早有一把短刀已经插在了他的另一侧腰间,短刀穿过盔甲,嵌入肉中,可见力量一斑,正是救自己的那把。
‘咚’哥特拉斯应声倒地,抽搐不止。
凡明翻头打量着这个救他的人,只见他年纪不大,跟自己相仿,脸上虽稚气未脱,但也显出一丝英俊,穿着白色麻布衣,臂膀上标着数字一,这是凡明特意让长枪小队的队长标注的,以表明他的身份。
“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大人!”说完,便转头继续作战。
“不错的年轻人!额...我也挺年轻的..”
小小的插曲后,凡明继续加入战斗,没有了领导者,这支军队很快便抵挡不住投降了。
仅仅用了三个小时,便解决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而自身只损失了三百多人,而且大部分还是受伤,只要伤好后还能再战。可见,这支军队的强悍,可以说已经无以伦比。
战后,开始清点战场,莱姆向他报告到“头儿,他们死伤了两千三百多人,其中救救还能继续作战的还有一千多人,另外还俘虏了七百多人,我们只损失了三百人,其中大部分是受伤,另外哥特拉斯公爵命挺大的,被您砍了一刀,竟然还没死!不过像是疯了!”
并不是哥特拉斯命大,而是哥特拉斯穿的盔甲太厚,在这个时代,稍有资产的骑士们都是会穿着链甲外套板甲,而哥特拉斯更是在链甲里面又套了一件无袖链甲,所以异常坚固。
“受伤的不管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好好照顾!以后他们都是我们的战友!还有别忘了用我们的烧酒消毒!”凡明认真的吩咐着,自从发明了蒸馏烧酒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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