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卷第三十七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九卷第三十七章 (第3/3页)

入,皮肉比金铁还硬。

    而九代始祖也是极为暴戾残忍之人,竟将其弟骨肉置入火炉之中苦练三月有余,并不断以重锤敲打。

    其弟在烈火重锤之中挣扎之时,其生机自然也慢慢内收转化,后终于死于炉火之中。但其整个躯体已成了奇异的物质,无血无水,竟被煅造成一柄奇异的兵刃,其锋芒不下于昆吾剑和开天斧。

    后人也便将此兵刃列为神族十大神器之中,排在第四位。

    轩辕在一统中原之后。将此刀赐给了贰负。留于龙族成为龙族之宝。效果:攻击+10000,攻击+100%;速度+100%。生命值提高百分之百。魔法值提高百分之百;四大基本属性+400,幸运+9。命中+40%,暴击+40%,80%格挡攻击,60%断裂,30%破碎,15%即死,1%强力摧毁。

    技能:

    并吞八荒:以整个天地之间作为尊神刀主的领域空间,进入战斗状态后,自动释放众神之威慑。对敌人的一切属性能力,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压制,视乎对方心里对于神魔之力的抵抗能力。效果:无范围限制,所有敌对目标的自身属性能力状态最少损失百分之二十,并进入至少四秒钟的无法移动、无法攻击的状态。全武器攻击效果损失百分之三十,(刀类武器全部无效化,并反噬自身之主人,令敌对目标持刀类武器者陷入自相残杀状态。)部分技能无法使用。

    寰宇无敌:以众神之力加强尊神刀主人的各方面的属性能力。效果:攻击力+100%,暴击+100%。防御+100%,命中+100%,生命+100%,魔法+100%。魔攻+100%,移动速度+100%,跳跃力+100%。反应+100%。进入战斗之中后自行开启,战斗结束后自行关闭。(注意:只有在手执尊神刀与敌人作战的时候触发该效果。使用其他兵器时候,不触发该效果。)无视对方衣甲类装备的防御能力。攻击命中后一律进入破防暴击持续流血的状态。

    神威天地:尊神刀之霸式。释放出隐藏在尊神刀之中的怨恨暴力之气,逆冲天地爆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化作贯穿天地之间的无上刀罡。基础攻击力等于等级x攻击,攻击范围由意念指定,最大攻击范围等同于攻击力,攻击单个敌人时攻击能力加倍。攻击时90%的概率摧毁,70%的概率强力摧毁,30%的概率完全摧毁。使用此招需要消耗怒气值,怒气值达到满值时候释放,将有可能导致天地恢复到混沌初开的阶段。

    作者语评:我有意识的将洪荒十大神器之首象征最强的防御‘太虚神甲’一口气一次性的真正的完美的姿态释放出来。洪荒十大神器排名第四的神器尊神刀在手,寰宇之内就没有人能够打得赢我,在我的领域之内就是唯一的强者,强者为尊!

    第六十五章(前中篇)解禁唤醒太虚神甲的第六重沉睡之中的封印

    先无视掉魔尊玄邪?徐御轩与纳兰倩影的**缠绵,这边美丽国的罗衫姬的机场,以华夏国的人民‘徐御轩’的姿态,降临了的魔王紫邪?张皓轩已经下了飞机。

    其刚下飞机,就已经被美丽国的特殊工作者给监视起来了,而且不止一个部门?美丽国可以说是一个自由度极高的国家,甚至可以说是目前全世界自由度最高的国家。其各种特殊性的部门很多种类庞杂。

    这次易兰霏被捕,其实和英吉国的特殊工作者世家邦德家族有很大的关系,并没有电影中演得那样?电影总是喜欢夸大其词,其实很多时候‘邦德’在执行任务时候挂掉了,也是常有的事情。虽然‘邦德’挂掉了,但是他背后是一个邦德家族,邦德家族每出现一个优秀的特殊性的工作者便取名代号为‘詹姆斯’,是纪念也是延续一个神话,一个姓氏与名字结合出来的传说。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邦德家族不灭,‘詹姆斯’这个名字就能够继续完成更多危险的任务。

    魔王紫邪?张皓轩他的时间很紧张,需要他亲手完成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实在是分身不暇啊!的确,可以使用东方魔族的绝技‘分身魔影’的功夫,不过这个功夫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想要无限分身吗?可以,不过需要将自己的实力也同样分成无数份,想要无限分身,有保持自身实力依然是百分之百状态吗?也可以,只不过分身与真身不可以分离太远,根据施展‘分身魔影’的魔族高手的自身实力的高低,分身与真身的距离,可以最远也就是万米之外。同样,分身与真身间隔的越远,真假身之间的切换也就越慢。

    魔王紫邪?张皓轩一来到美丽国,本来他可以轻松容易的感应到易兰霏的所在的,可是偏偏却遭遇了一股外力的阻挡,本来以魔王紫邪?张皓轩的本事来讲,破开这股外力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偏偏这股外力竟然有几分圣道之力的影子。魔王紫邪?张皓轩当即明白,这力量是来自于耶和华的,只是这把并非他真正的力量,只是别人信仰他,而令他获得信仰之力之后,信仰之力与其本源之力想融合之后的变异的力量的产物,然后将这种力量有反赐予信仰他的人中,为首的一些人,以令自己获得更多更强的信仰之力。这个方法类似与吸血鬼豢养的一些奴仆,这些奴仆仍然保持普通人类的姿态,只是获得了一些低级吸血鬼的基本能力(略等于子爵或者男爵的实力)。而这些血族的奴仆仅仅是在自己的主人有需要的时候,贡献几滴鲜血罢了。这可是比出卖自己的血液或者无偿鲜血还要名利兼收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一定不会感染上血液上的疾病。卖血是为了利,也就是钱财。献血是为了名,也就是受人称赞。血族是有着千年的底蕴内涵的存在,一般与主人交好的血奴就会得到主人在明面的大众社会法律官方上的授权,代替主人管理主人的集团财务公司的正常运作。而这样保持的普通人类姿态的血奴往往背后代表了一个家族,一个世袭罔替的世家。(有这种大型跨国的财团公司的一般也是公爵和亲王之类的级别才有,因为血族通常是见不得光的,就需要有普通人类的奴仆为他处理阳光下的作业。是的,也许实力精深的血族基本免疫了紫外线的照射,可以长时间处于阳光下,但是他总要厌烦的面对吸血鬼猎人的骚扰以及一些驱魔者的侵袭。)因此,这种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血族,将自己的心交给黑暗,**则堕落沦为黑暗生物的爪牙的普通人类,由此而生。相对的,也就有将自己的全身心都贡献给神(上帝)耶和华的,作为基督教徒家庭的神之子民。(未完待续。。)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