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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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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章  尽欢 (第3/3页)

在不比以往了,《追梦人》是一定会大卖的!所以以后啊,影视剧配乐什么的,我觉得能少接就还是少接吧!”

    “那才能赚几个钱?跟一首大红的单曲,比都没法比!”他侃侃而谈,推心置腹,“更别提将来你还会有专辑了,一张大卖的专辑,那可是一两亿的销售额,你接一部配乐,才能挣几个钱?对吧?”

    彭向明果然受教,恍然大悟,“有道理!”

    事实上是真的有道理!

    今天早上跟孔泉刚坐下,他就已经提过这一点了,让自己以后尽量少接配乐的活儿,就算要接,也最多只接电影的,还得是名家大导的作品。

    坦白讲,给影视作品,尤其是给电视剧配乐这件事,不是什么太难的工作,尤其是如果能写出几首对路子的歌,来做主题曲呀插曲什么的,那配乐就更简单。

    采样嘛!反正换汤不换药,根据场景不同,变个调、换换乐器,重新编个曲,往上套就行了。它比给电影配乐要简单了很多。

    对于很多的音乐人来说,国内每年最高能高到二三十万集,最少也有十万集的电视剧产量,是很大的一块肥肉,混得稍微好一些的,每年接个两三部的配乐,哪怕价格不高,也真的能活得挺滋润了。

    就这口饭,养活着不知道多少音乐人、音乐工作室。

    像不久之前,彭向明就觉得,接下《大宋风云之平娘传》的配乐,四十集的剧,估计抓紧点赶工,一天做四五集的编谱,不成问题,连做加录制,也就是半个月二十天的事情,这就是120万到手了!哪里找那么爽的挣钱路子去?

    但是现在,随着《追梦人》的忽然爆红,连他自己都觉得,这120万忽然就没那么香了——要真是《追梦人》能如期卖到一千万张,不说点播试听那部分钱,仅销售额就已经高达三千万,连工作室加个人,自己在里头占了超过半数的销售分成,收入直接就超过1500万!

    可是做这首歌,也无非就是不到十天的工夫啊!

    两者相比,显然还是直接做歌更香。

    当然,接影视剧配乐所打开的人脉,那就是另外一个层面的考量了。

    像自己当初接下《大宋风云之平娘传》的配乐,顺手把齐元和陈宣给推荐出去了,这就是金钱之外同样很重要的报酬了。

    只不过就是现在时移世易,再接配乐的活儿的话,对自己这个已经红了的人来说,就有些不太划算了罢了——核心点还是在于,自己的歌能红!

    于是彭向明一边对何群玉的提醒连声道谢,一边却根本就不往他绕弯子提出的什么专辑的事情上搭茬,只装没听见,认真地说:“做完这一部吧,做完这一部,我就尽量不接配乐了,何总说得对,还是做歌挣钱!”

    何群玉很满意地哈哈一笑,拍了拍彭向明的膝盖,对他的“懂道理、听人劝”,表示非常的赞赏,也绝口不再提什么专辑的事情,认真地跟彭向明讨论起面前的这杯茶来,把他从不知道哪里听来的一点有限的茶叶知识,向彭向明兜售起来。

    一时间宾主尽欢,办公室里不时传出两人爽朗的笑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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