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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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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红包 (第2/3页)

都没注意到,她有那么白,那么大。

    九点四十五分的场,看了还没半个小时,彭向明就接到了祝梅的电话。

    他俩谈妥了。

    彭向明虽然说的是让他俩谈,但话里话外的倾向性那么明确,他俩要是谈不妥才叫怪了——唯一稍稍叫人有点惊讶的是,胖哥果然还是拒绝了拿几百万的违约金直接离场的选择。

    尽管都在意料中,但彭向明还是稍稍有点小得意的。

    这说明在胖哥孔泉的心里,自己在未来五年内能带给他的利润,至少也是超过三百万的,甚至为了买断合约,祝梅有可能给他出到了更高的价格——被两个经纪人一致看好,当然是件好事。

    只不过呢,国内娱乐圈到现在为止,倒是真的还没听说有同时用两个经纪人的,所以尽管决定是早就想好了,但胖哥真的没退出,就让彭向明心里或多或少的,还是会有那么一点怪异的感觉。

    但是……也挺好!

    就这么办吧,一分为二!

    电影也不看了,出去接完了电话,微信群里发了条“有事,先走了”,然后就打辆车,赶到了赵建元的房子里。

    祝梅所在的经纪公司,会以五十万的象征性代价,买下孔泉手里的关于彭向明在商业代言方面的经纪约——从彭向明决意要引祝梅入局,但又表态要护住孔泉的基本盘的时候,这个结局,就已经基本注定。

    尽管事实上,彭向明现在还什么都不是,也压根儿就没看见什么商业代言的影子。

    所以,合约重新拟定,连彭向明跟孔泉的此前签过的经纪约都要作废,重新再签新合同。

    祝梅拿下彭向明的演员、导演、编剧、商业代言等方面的经纪合约,签约期为期五年,15%。

    孔泉则拿下彭向明的歌手、音乐制作人、词曲作者、商业演出、综艺节目等方面的经纪合约,也是为期五年,15%。

    这就好办了,两位各自回家,去制作自己一方的合同,然后拿回来,交给对方过目,看有没有给对方的经纪约代理权限挖坑,双方交换看过,都认可了,就随时可以签约——只不过,这是自家人关起门来的事情,倒是不用着急,目前事情暂时定下了,祝梅也已经可以放心,于是就需要她尽快赶过去,先代表彭向明把跟宁小成的新戏剧组那边合同谈下来。

    这其实也就是当初彭向明跟胖哥孔泉签合同的老路子:先办事,后签约。

    当然,话说的虽然痛快,但彭向明已经想好了,他准备回头拿到两份新合约,也不会直接签字,而是要请律师把两份经纪合约再看了一遍,才能放心。

    …………

    世事变幻,要多奇妙有多奇妙。

    挨着柳米的面子,祝梅帮彭向明弄到了一个试镜男三号的机会,但彭向明一直都没能去试镜,后来是被催着去的,彭向明卖出了三首歌,想找祝梅做经纪人,去帮自己谈合同,但在条件上却飞快地谈崩了。

    结果十来天的时间,兜兜转转,祝梅又成了彭向明的演员经纪人,代表他跟对方的执行制片人谈了半个多小时,帮他拿下了那部戏的男主角。

    这剧情的展开,想都没处想去!

    也是直到拿过最终的合同文本,要签约的时候,彭向明才知道,这部戏的名字居然叫《剑仙奇缘》——果然是部仙侠剧。

    待遇和条件,其实并没有太多好谈的,双方又都是业内老将,对彼此的伸缩空间了如指掌,所以合约最终谈下来,算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彭向明将担任宁小成导演新作《剑仙奇缘》的男主角,饰演鲁剑生这位狂放不羁、有点好色又极有风骨傲气的剑仙。为此,他要拿出八月底到十二月初,一共是110天的档期,来配合拍摄这部四十集的电视连续剧。

    而且还要在明年电视剧开播的时候,肩负起相当重的宣传任务。

    相对应的,尽管他是彻头彻尾的新人,但制片方还是最终同意给他每集一万五千块的片酬——合计六十万元。

    在拍摄期间,剧组要提供条件允许范围内剧组所有人员中最顶级的食宿条件——比如,只要不是到很偏僻的地方出外景,住宿条件就必须要保证在三星级酒店以上!而且必须是豪华套房!

    而且与此同时,剧组还要提供一名专职的生活助理,在拍摄期间照料他的饮食起居,以及,为他的经纪人提供相应的食宿条件,供她陪同拍摄。

    拍摄期间,他必须拥有自己的专属化妆师。

    拍摄期间,只要剧组有一例,则彭向明自动获得该待遇,剧组不得推诿——比如,专属的休息室,或保姆车。

    等等等等。

    细则相当繁琐,但彭向明只是旁听,并负责最后的签字。

    两边终于落笔签完,祝梅才控制不住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

    代表剧组签字的执行制片人丁琥,笑着跟彭向明握了握手,拍拍他的肩膀,一边叫人进来,拿着合同去盖章,一边对彭向明说:“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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