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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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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第3/3页)

次反复的调查中,并未发现具备作案条件的其他人。从各方面汇集而来的证据基本上合法可靠,互相印证,疑点指向,惊人一致。至于本案证人及当事人之间后来合伙经商,证人不让妻子知道自己作证,不让其探视案犯,这些情况完全可以找到合理解释,行为本身也未违法,构不成推翻原案的法律理由。至于证人停车的位置与汽车维修中心现场情形不符,以及诸如此类的细枝末节,说服力明显不够充足,更是难以成为翻案的依据……

    吴队长在整个讨论中一直处于主持者的角色,本身并未发表倾向明显的见解,在讨论进入各方论点重复争辩的僵持阶段,他适时地请两位检察官发表意见。他征求检察官意见时所用的口吻,能听出这个会议已到了归纳收尾的阶段。

    检察官的表态表面上听来比较中性,实际上支持了多数刑警的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本案案犯的代理人或亲属发现本案确有新的重要证据,足以说明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有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侦查、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时,可以向检察院或更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我们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处理。检察官的表态虽然几近背诵法律条文,但聪明人都听得出来,周月提出的这些论据,一样都够不上边。

    会议就在这样的基调下结束。

    结束前吴队长并没有忘记再最后征求一下周月的意见。他与其说是征求周月对这个案子的意见,不如说是征求周月对今天这个会议的意见。他说:“小周,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你提的疑问分局领导也很重视,虽然大家手上都有别的案子,但今天还是把有关人员都集中起来,会上大家的意见你也都听了,你看你还有什么意见?”

    周月没有说出他有什么意见,他似乎并不想让会议就此结束,他咳嗽一声严肃问道:“吴队长,有个情况我不知当不当问。”吴队长表情淡淡反问一句:“什么情况?”周月说:“你们当初怎么突然想起要拘留钱志富的,并且还搜查了他的汽车?你们是怎么猜到那辆汽车的后备箱里,藏着半桶没用完的防冻液呢?”

    屋里一时静默,那静默让周月的胜利感油然而起。他把疑问的目光,直直地投向吴队长的眉心,坚定不移。

    吴队长依然用淡淡的语气,淡淡地答道:“因为有人举报。”

    “是谁举报?姜帆,还是仇慧敏自己?”

    见吴队长未即答言,周月不无挑衅地又问:“保密吗?”

    但周月这次没能成功,成功不如他想像的那样轻易。吴队长用轻松的回答,简单的理由,四两拨千斤地做了回应:“那是一个匿名电话,举报人自称是钱志富的一个朋友,他说钱志富有一次喝醉了酒,酒后吐真言提到他的小妹,说他小妹杀了一个孩子,证据还藏在他的车里。举报人不肯透露身份姓名。但我们仍然决定对钱志富采取强制措施,结果证明举报完全属实。”

    吴队长回答完了,在周月一时哑然之际突然转守为攻,咄咄反问:“怎么,你有证据证明,举报人就是姜帆或者仇慧敏?或是他们指使的其他人?”

    这回轮到周月沉默下来,沉默中含了几分理屈词穷。好在吴队长的表情还算中庸,并未穷追猛打地将周月继续逼入窘境,他用了一种事务性的口吻环顾四周,来结束会议的整个进程。

    “看看,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无人应声。

    “小周呢,”吴队长最后一次移目过来,“你还有什么意见?”

    周月同样无法应声,他能听出吴队长道貌岸然地询问,潜伏着漫不经心的轻蔑。就像当初梅肖英反驳公诉人时说的一样,他的怀疑纵有千条万条,可偏偏没有一条足够确切!

    他望着吴队长直直射来的目光,那目光同样坚定不移,他沉闷地低下头去,半晌才很不情愿地哑声说道:“没有……没有。”

    在分局参加完这个会议,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周月的情绪比较低沉,他找我出来喝过一次酒,借酒发泄苦闷。他也知道他的调查对于推翻这个铁证如山的案子,实在是杯水车薪,可他心里就是不相信,越来越不相信优优有罪!他本来就怀疑,越来越怀疑钱志富和姜帆、仇慧敏,越来越怀疑钱志富那个定人生死的证词,是他们攒的一个猫儿腻!

    那天晚上周月喝得酩酊大醉,我不得不打电话问梅肖英他住在哪里。梅肖英很快乘出租车赶过来了,她和我一起把周月架回了他的宿舍。在梅肖英打来热水替床上的周月擦脸擦手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了周月桌上摊着的那些旧信,那是仙泉一个署名“喜欢你的女孩”在几年中向周月述说的绵绵情话,每一道笔画都流露着少年的稚嫩和动人的天真。

    梅肖英给周月盖好被子,服侍他睡去。然后,她走近书桌,也注意到了那些过时的书信。

    她一封一封地看着,直到我说:“咱们走吧。”她都没有抬头。

    我又说了一句:“你要留下来吗?”

    梅肖英这才蓦然惊醒,红着脸回答:“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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