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写小说 (第2/3页)
说的框架非常的了解,又因为在医院里面想好了大纲,下笔很是流畅,只一个上午就写了六千多字。
“要是有电脑就好了,手写的酸死了。”
云水把笔放下,揉了一下发酸的手腕手指,想她曾经也是学会速记的,而且常常动笔,为了生活,写字打字全是极快的。可是现在这个身体到底不是从前的那个吃过苦的身体啊,勉强写那么快,还真是累了。至于电脑,家里倒是有一台,只是在爸爸的书房里,因为生病,规定了不许用。
所以云水只能手写了。
“算了,手写稿还有保留的价值。”
云水对自已说,其实她也喜欢手写,觉的好像更有感觉,文思泉涌的感觉啊。如果这么写下去,哪怕要上学,在暑假之前她也可以写完一本稿子了。
云水写的是一本重生复仇小说,虽然零一年已经不是九十年代那种小说题材贫乏的时候,可是云水相信以自已这本小说的文笔还有错综复杂的情节,一定可以让出版社看中,只要宣传得当,一定可以卖的很好,只要第一炮打响了,她以后的写作之路就会顺利起来,这样写上几本,她就有了资本,那样就可以去买她知道的那些股票了,做她知道的赚钱的生意,再赚了钱买房子,到时候钱滚钱利滚利,她就可以成为一个富婆了。
云水承认她爱钱,前世她快要被钱给逼疯了,而且如果她有钱,云家若还是逃不过以前破产的命运,只要她有钱,就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一定要赚钱!
云水对自已挥了挥拳头,上大学,赚大钱,让家人朋友平安幸福,一样都不能少!
“云水,你在干什么啊?”
向芳随手敲了一下门就走进来,看着云水坐在书桌前挥着拳头一脸坚毅的样子,想这丫头又怎么了?
云水连忙用一旁的课本把桌子上的稿子给盖起来,她可不想让妈妈知道她在写别的东西,到时候肯定要说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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