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偷狗 (第2/3页)
顺着这个思路查下去,破案其实不难。
一家人吃饭闲聊的时候鞠灵就道:“这么短的时间丢这么多狗那说明这狗肯定有销路。狗皮毛能做帽子手套,狗肉能吃,所以偷去的狗肯定往这两个地方销。远的不说,就说近的,说咱们镇上吧,警察去各个狗肉馆和卖狗肉的饭馆查一查兴许就能有收获。”
鞠文启“砰”的一下撂下碗,给一桌子的人吓一激灵,特别是疯奶奶吓的直往张永梅怀里钻。
“你干啥你?吓死个人”,张永梅怨怪道。
鞠文启兴奋道:“我知道狗去哪儿了!咱镇上新开一家狗肉馆,狗肉比别家便宜,生意特别好。我上次去镇上就想进去吃个饭来着,钱没带够。”
“得亏没带够,万一真是药死的狗肉吃出事儿来咋整”,张永梅后怕的说道。
鞠文启却不以为意的说道:“真要是也没事儿,那老些人去吃也没见谁吃出事儿来。”
“爸,大黑二黑就搁外边儿呢,你在这儿说吃人家的同类不大好吧”,鞠灵嫌弃的说道。
“它们懂啥”,鞠文启说道。
他还挺兴奋的,觉得自己比警察还聪明,警察都破不了的案他都能破。
然而事实证明他这脑子都能想到的事儿警察不可能想不到,第二天屯子里就有消息说镇上新开的狗肉馆给端了,从后厨查出十几条还没处理的偷来的狗。
顺着狗肉馆这条线往下查,偷狗的人一个不落全都揪了出来。
真是团伙作案,原本这些团伙成员都没啥联系的,他们都认识狗肉馆的老板,在老板的牵线之下,他们组成偷狗团伙各村流窜偷狗。
在小富强屯丢狗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屯子遭殃,只是各家对狗都不够重视,很多人觉得不管是丢还是被偷都没啥,不就是一条狗么,没了就再养一条。
团伙里有一个成员是小富强屯的。
不是别人,正是有前科的周三。
周三去镇上办事的时候认识狗肉馆老板,人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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