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 敲诈勒索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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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湛蓝之家,到底是哪儿请的这么一位总经理,脑子进水的吧!
昨天在一起谈论的时候,宋嘉专门说到了湛蓝之家的夸大宣传和增量销售的问题。今天就有消费者投诉了,不过却不是向湛蓝之家投诉的,而是直接投诉到了江都市市场监管部门。
因为涉及到农产品,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惯例通知了农林农业局。
两个部门一起去了湛蓝之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准备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当他们两个部门达到的时候,很奇怪的是湛蓝之家选择了报警,说有人敲诈,因为消费者不是江都市本地人,所以警署也要先上门去登记报案信息。
罗洋羽当时就差点炸了,他毕竟是律师出身,对法律的了解不是一般人可以比较的。
湛蓝之家报警的理由,是消费者从农产品的特色和已经公布的江都市农业发展中的数据指出了湛蓝之家产地和实际销售产品不符,扩大销量,涉嫌虚假宣传,希望湛蓝之家改正。
同时,消费者认为他给湛蓝之家提供了避免暴雷的有用信息,希望获得湛蓝之家的信息提供服务费。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湛蓝之家认为消费者就是敲诈勒索,通过电话录音,很明显的消费者并没有任何恶意行为,对于扩大销量,产地与产品不符也没有提出索赔,只是对于虚假宣传信息方面进行修正,并提出了信息提供服务费,也明确告诉了湛蓝之家,所有可查询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只要有心人一查,那就一定可以查到。
但是湛蓝之家客服在接到消费者的电话之后,总经理亲自写了一份批示交给客服,客服就以此为依据回复消费者。
意思就是:提醒消费者这个行为是敲诈行为,是违法的。湛蓝之家是不是虚假宣传,扩大销量,不是消费者来判定的。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应当去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这才是正取的维权方式。就算是湛蓝之家存在任何问题,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判定和处罚,消费者向湛蓝之家索取所谓的“信息提供服务费”就是敲诈行为。
消费者,当然就直接向江都市市场监督部门举报了。而湛蓝之家在得道监管部门电话询问之后,直接就报警了。
如此的理直气壮,着实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当联合执法和警署到的时候,这个总经理还舔着脸要求严查这个“敲诈勒索”的人。
因为这个总经理是法人,警员登记了他的信息,也在登记过程的对话中知道,这个总经理交汪库伦毕业于传媒研究院,也是米利国在某个区域的广告创意评审,可以说完全就是一个媒体人,非常懂得媒体宣传的市场反馈结果。
湛蓝之家正是在他的指导下,抛出了高端安全食材的概念,无限的扩大。
甚至在培训员工的时候,还专门提到了“月神”当初如何打开市场的。
叶天民听完是真的气笑了!“月神”什么时候提到了产品功效无限扩大,不过是对人的记忆模式强行植入而已,找培训素材都没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