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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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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初具规模 (第1/3页)

    合议庭召见被告方,将案件的结果会怎么样,简单的描述了一遍,被告方10个,全都瞪大了眼睛。

    法官从整件事情的分析来看,蔡某安、《杂谈》完全没有任何一点的责任可以逃避,千山欢公司同样逃避不了,因为事先申请了财产保全,这三家被告,赔偿绝对是免不了的。

    如果万珍阁在申请对开通会员时候的资产进行评估,那结果将超出他们的想象。

    另外7家媒体正暗自庆幸的时候,法官再次告诉他们,从责任来说他们的确没有前三家那么大,但是在媒体报道中不核实信息来源,就算是转发新闻,同样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只是主次的差异而已。

    法官很隐晦的提出,虽然万珍阁不同意庭外和解,但不表示不接受赔偿的调解。

    这另外7家媒体,其中有一家是属于南云州医疗行业协会主管的《南云医界》。这个代表一听,赶紧给协会会长打电话,希望能出面协调一下。

    虽然赔偿之后杂志可能没有钱了,但至少他的工作是还在的,所以在所有被告里,他作为专业媒体的主编,最多就是扣钱了事,顶多背个处分。

    所以,他还心存侥幸的希望协会会长出面来协调,万珍阁也不可能真的得罪协会会长。

    谁知道他才刚说明原因,对方直接挂了他的电话,电话那头在挂断之前,他清楚的听见了“傻X”两个字。

    这一下他才真的慌了,照这样看来,工作能否保住都是问题了。

    因为所涉金额巨大,法官在请示了院长之后,还是硬着头皮召见罗洋羽面谈,这倒不是私心帮谁,而是涉及的赔偿金额真的要计算下来,他这辈子大概也遇不到这样的高额赔偿官司了。

    罗洋羽接到通知,并没有拒绝。他知道叶天民给他的最低限度是什么,原来以为不可能实现的,现在看来真的不是很大个事。

    最后,在合议庭法官、南山区法院院长的“积极”协调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在庭下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协调同意书。最后的结果就是:

    南云市千山欢医药连锁企业,除开股东每人保留一套住房,保留100万拉法币按照出资比例自行分配外,所有资产必须转至万珍阁名下作为赔偿。

    蔡某安个人名下的资产、财产全部由法院拍卖没收,拍卖和没收所得以万珍阁的名义捐赠给南云市新闻工作者行业协会,成立一个公正奖励基金。一个人的资产不多,但这个捐赠是着实的打了一把协会的脸。

    新闻工作者行业协会也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无冕之王的无奈,对叶天民恨得牙痒痒。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抱紧了叶天民的大腿,这是后话。

    8家媒体,因为《南云医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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