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2/3页)
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拳头。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只能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常年山间艰苦地劳动,已经老得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作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的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她为自己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佣了五个人,直到她遇到那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习惯于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会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去――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还有客户留给他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每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了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她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帮着她留下来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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