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发现合作方合同中的陷阱条款 (第2/3页)
法规的衔接存在模糊地带,需法务部重点审核。
张艳红将这些意见一一记录,整理,尝试着去理解不同专业视角下的关注点。她感觉自己像一块贪婪的海绵,拼命吸收着水分,尽管这些水分来自不同的溪流,有时甚至彼此冲撞。
一周后的周五下午,康悦方的合作方案建议书(草案)终于发了过来,邮件直接抄送了林薇和张艳红。文件很大,足有上百页,中英文夹杂,充满了技术术语、法律条文和复杂的财务测算模型。
张艳红接收了文件,并没有立刻打开。她看了一眼时间,下午四点。她起身,去茶水间冲了一杯浓茶,又吞了一片胃药,然后回到工位,关掉不必要的网页和通讯软件,戴上那副从便利店买来的防蓝光平光眼镜(熬夜太多,眼睛干涩),深吸一口气,点开了那个庞大的PDF文档。
她知道,以她目前的知识储备,想要完全吃透这份专业建议书,几乎是不可能的。她的策略很明确:抓大放小,聚焦核心。她重点关注几个部分:摘要与执行总结、技术实施方案核心要点、商务合作模式与条款、以及附件中的关键合同范本。
摘要部分写得天花乱坠,充满了“颠覆性创新”、“共赢生态”、“引领未来”之类的华丽辞藻。张艳红快速扫过,重点记下了他们提出的几种合作模式选项:从简单的技术采购,到成立合资公司,再到一种创新的“收入分成+联合运营”模式。
技术实施方案部分,她对照着之前整理的笔记,重点关注其与丽梅现有系统的对接方案、数据流转路径、以及他们承诺提供的技术支持等级。这部分专业术语很多,她只能尽力理解大致逻辑,将看不懂的名词和描述不清的环节标黄,准备后续请教技术部的同事。
商务条款是重点中的重点。她看得格外仔细,逐字逐句,尤其是那些定义、责任限制、知识产权归属、费用支付、违约条款等部分。数字和百分比让她头晕,但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拿出计算器,对着财务模型附表的假设条件,尝试理解他们的测算逻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办公室里的人陆续下班离开,四周重新变得安静,只剩下她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和偶尔翻动纸张的声音。胃部的隐痛如影随形,但她已经习惯了与之共存。浓茶已经凉透,她浑然不觉,全部心神都沉浸在眼前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图表中。
当她看到附件中的《健康数据授权使用协议(草案)》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这份协议是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存在的,但张艳红敏锐地感觉到,这很可能涉及用户数据这一核心敏感问题,于是点开细看。
协议文本充满了冗长而拗口的法律句式,大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合理使用”等模糊性词语。张艳红看得非常吃力,但她牢记李浩然在会议上对数据合规问题的强调,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地啃。
她的目光,最终停留在协议第七条,一个不起眼的子条款上。条款的标题是“数据匿名化处理与研发用途”。
条款原文是这样写的:
“7.3 为持续提升监测算法精准度、优化产品体验及开展相关医学研究,经脱敏和匿名化处理(即去除可直接或间接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后的用户聚合数据及分析结果,乙方(康悦生命科技)有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于其内部算法模型训练、产品功能优化及与第三方合作之科学研究。甲方(丽梅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并同意该等使用,且该等使用无需另行通知用户或取得单独同意,亦不构成对用户隐私之侵害。乙方承诺将采取合理技术措施保障匿名化数据之安全。”
这段话乍一看,似乎只是常规的、关于利用匿名化数据进行技术改进的条款,在很多互联网服务协议中都能看到类似表述。康悦作为技术提供方,希望利用脱敏后的数据优化自己的算法,似乎也合情合理。
但张艳红的眉头却越皱越紧。她反复读了几遍,尤其是“经脱敏和匿名化处理(即去除可直接或间接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后的用户聚合数据及分析结果”以及“用于其内部算法模型训练、产品功能优化及与第三方合作之科学研究”这两句。
她想起自己之前做背调时,看到过一篇关于健康数据隐私的行业分析文章,里面提到了一个概念——“数据匿名化”在实际操作中的难度和灰色地带。文章指出,在医疗健康领域,尤其是连续性的生理监测数据,即使去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等直接标识符,但通过数据组合(如特定时间段的心率变异模式、血压昼夜节律特征、睡眠呼吸暂停事件的发生规律等),仍然存在重新识别出特定个体的风险。特别是当数据量足够大、维度足够多时,这种风险会显著增加。
而条款中“与第三方合作之科学研究”这句话,更让她心头警铃大作。什么是“第三方”?是高校、研究机构,还是其他商业公司?合作的边界在哪里?“科学研究”的范围如何界定?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潜在商业利益如何分配?这些,条款中统统没有明确,只有一个极其宽泛、充满解释空间的描述。
她立刻在电脑上搜索“健康数据 匿名化 重新识别风险”、“匿名化数据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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