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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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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第2/3页)

不是她的对手。只是她已经失去了小孩子行径,如今已没有谁能够轻易挑起她心中波澜。鸟鸣兽语也渐进熟练,这两年和鹰隼形影不离,相互间能以言语沟通,倒渐渐成了知交。

    白衣男子还未行至跟前,白色鹰隼已然转身,对着男子发出一声低鸣。男子清淡一笑,身形一晃,白袍飞扬,卷起一片花香满衣,人已经跨坐在了鸟背之上。

    绿衫女子脸露焦虑之色,终于开口呼道:“先生,您这就离开了吗?”

    白衣男子轻轻点了一下头:“嗯!明日丑时过后,我会让希革回来接你。”

    绿衫女子心中自然明白,白衣男子的意思是:待明日丑时,金鸡啼鸣,九命妖莲同时盛开,其剧毒积聚于竹亭之中那名裸身女子的背上。只要金鸡吞食了女子,纵使它有千年修行,殒命也在瞬息之间。既为此处百姓除去了金鸡魔兽,永不留后患。也让裸身女子亲自杀了金鸡,为十年前被金鸡夺去性命的父母兄妹报仇雪恨。

    那时绿衫女子也没有必要再留在此地,鹰隼希革自然会前来将她带回到白衣男子身边。

    希革轻缓抖动翅膀,转头看了绿衫女子一眼,口中低鸣两声,似是做告别致辞。

    绿衫女子上前两步,说道:“先生,攸宁和先生朝夕相处已有十年光阴,如今让她命丧于此,先生难道不会心痛不舍吗?”

    白衣男子清淡一笑,不答反问:“阿念会吗?”

    绿衫女子一愣,还未做细细思量。鹰隼希革却已抖动翅膀,利爪在地上一蹬,驮着白衣男子直抵云天,片刻不见了踪影。

    绿衫女子轻叹一声,心中暗自问自己:“我会吗?”

    五年前在九焰山上,刚刚从山腹禁闭处被放了出来,见到伏若赢身边陪伴有一清丽绝伦的女子,阿念曾心痛欲绝,几欲自绝性命。然而这几年渐渐了解,这个女子名叫洛攸宁,原本是谷域山下农家女儿。祖祖辈辈靠在谷域山上种竹为生,然而金鸡作祟,烧了他们赖以生计的竹林。原本山火只在谷域山中肆虐,并未烧到山下。

    但渐渐的,谷域山中无一物可烧,山火就慢慢向山下蔓延。在洛攸宁九岁那年,大火烧了她的家园,连同父母兄妹,只有她一人,因留宿在澄水城中亲戚家才侥幸逃得性命。

    而阿念火烧九焰山藏书堂,随后被幽禁在山腹之中的十年光阴里。伏若赢一直未曾远离九焰山,他就在东南一带游走。一日路过澄水古城,见城中火光四起,烟雾弥漫,正是城中居民听从游方道士建议,在城中燃火薰草。城外西郊的谷域山中,隐隐有异象,似有魔兽出没。于是伏若赢便入山中一探究竟,愕然发现一年约十岁的女童,一身红衣,赤裸双足,手中高举着一个熊熊燃烧着的火把,高昂着头,正与一只浑身赤红的鸡头怪兽对视。

    这只怪兽鸡冠赤红如火,尖喙利若金钩,身形长约十余丈,形若巨雕。双翅张开,却轻薄如蝠翼。只是每一个关节处,都长有锐利倒钩。周身上下不长一片羽毛,反而布满了金红色鳞片。背脊之上长有一排血红色尖锐脊刺,根根树立,长的有数尺,短的也半尺有余。一双金黄色的三趾利爪,足有成年男子腰身粗细,上面布满细细龙鳞。最为怪异处,是这只怪兽身后拖着一条长长尾巴,形状如同鼠尾,粗细灵动却如同一条巨蟒。

    伏若赢饶有兴趣地观看眼前的一切。那时,金鸡怪兽屈膝俯身,巨大的脑袋几乎贴到了地面之上,一双斗大的眼睛不见瞳仁,却如琉璃般发出黄绿色光芒。似乎要将红衣女童小小的身躯,淹没在它双眼发出的刺目光芒之中。金鸡的脑袋垂的再低,它双眼所在的位置,也比女童的身长高出丈余。然而女童的脸上毫无畏惧之色,就如同她是鼎立于天地之间的复仇女神一般。她的眼中充满了仇恨,高昂着头,迎着金鸡魔兽轻蔑的目光,如要喷出火来。

    女童脸上的倔强和无畏,让伏若赢想起了十岁时的阿念。她也曾站在比她高出不知多少的鹰隼希革面前,发誓一定要骑到希革的脖颈之上。希革也是如此屈膝弯腰,将硕大的脑袋低垂下来,用轻蔑的眼光冷冷注视着阿念。不同的是,希革心高气傲,与阿念相斗不过只是不让她骑到自己的脖颈之上。所以任凭阿念如何挑衅,它也绝然不会要了阿念的性命。

    但这只金鸡魔兽看红衣女童的眼神,其中含有轻蔑,玩弄,嘲笑,更多的却是食欲。此时它正细细端详这个送到嘴边的猎物,思考着如何陪她好好玩耍一番再将她一口吞食。

    就在金鸡长尾轻轻摇摆蠕动,长颈微微一晃,几欲张嘴吞食女童之时。伏若赢身形一晃,阔袖一卷,已将女童小小的身躯裹入他的长袍之中。金鸡魔兽见马上到嘴的食物生生被人卷走了,不由盛怒。此时已是五月仲夏,接近丑时,正是它该引颈啼鸣之际。它便张开利嘴,欲将体内积聚了一年的怒火喷射而出。

    伏若赢嘴角轻轻一扬,一串绵长凄厉的啸声从他口中呼啸而出。金鸡突然顿住了,它慢慢闭上了嘴,站直了身体,居高临下看着下面的白衣男子。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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