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章 车祸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二十章 车祸 (第2/3页)



    “上午的法庭辩论中,沈冰律师始终围绕一点,就是没有任何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沈冰亲手将匕首刺入受害者身体,包括沈冰的证词否认自己杀人,沈冰匕首上有指纹但可能是沈冰将匕首拔出时候留下,养尸不等于杀人等等,但律政署律师则用逻辑证明沈冰是唯一杀人凶手,关键证据包括一段现场录像,为邵一菲亲口指认沈冰将对自己动手,视频中绍一菲精神状态凄惨恐怖让人震惊,极大影响陪审团判断,邵一菲死后留下大约50万现金,对沈冰这样长期无任何稳定经济来源者,为一大可能杀人动机,而案件中所谓敲诈沈冰邵一菲100万现金提供自己肝脏进行移植的嫌疑人钟爱儿,律政署指出其人有吸毒史及多次犯罪纪录,又可能为社团帮会成员,目前从事**陪护业务,沈冰明知道对方背景复杂诚信极低,却仍在器官移植前就将高达100万港币交给对方,行为违反逻辑,无法解释,但如果是沈冰与钟爱儿合谋诈骗受害者钱财,则一切都可以解释得清楚。该说法遭到沈冰律师抗议,并要求传唤钟爱儿出庭。但钟爱儿目前仍然属于被通缉失踪状态,是否沈冰与其合谋目前成迷。另一大动机则是邵一菲因为病痛对沈冰的精神折磨,而且关键的是邵一菲死亡时伤口插在关键部位,就是邵一菲需要非法移植器官的肝脏部位,此为沈冰残忍报复杀人的一个证据。而刚刚结束的下午庭审中,对沈冰进行精神评估的专家作证说沈冰具有超重度恋尸癖迹象,精神也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专家解释超重度恋尸癖患者可能有动机主动制造尸体,而陪伴尸体,受害者死亡后长期不报警,警方展示的惊悚画面包括给尸体擦身,仔细照料尸体,搂抱尸体睡觉,保持尸体日常起居活动等等,除了恋尸癖以外,实在无法找到其它观点解释。精神专家的评估成为沈冰入罪的另一个关键证据。而审理时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